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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泉

  易门县大龙泉"二月二"会戏是汉族民间的传统祭祀、戏曲演出活动。最早记载于清乾隆四二三年(1778)由易门雍正进土董良材撰的《易门县志》卷之第六:"二月二日,军民备牲醴,官诣大龙泉祭祀,宴会,演剧。"根据董进土曾在大龙泉古戏台写有"水兢云迟"四个大字的实情,可证实"二月二"会戏在清雍正年间就已开始演剧活动。旧时易门坝子划分为九个会,各会农田均以大龙泉水灌溉。故办理会戏均由实有农田亩积不同的各会循序独办或联办。每年循序举办,周而复始。民国二十五年(1926),因再建大龙泉大寺,由民众推举各乡绅组织成立"易门县龙泉委员会",该委员会有公田40余亩。故后来即以龙泉委员会的款项请省城昆明戏班名角来演戏,剧目更加丰富多彩。

  最迟至二月初一,所有饮食、服务,土杂百货商贾,按预先搭好棚子的地点,各就各位开始营业。二月初一下午5时后开锣演戏,称为"踩台戏",也称"打台戏"。二月初二传为龙王诞辰,当日上开始祭龙,由县长主祭。祭毕,由县长率领区长、镇长及乡绅名士到官亭就座看戏。早晨演出"寿戏",第一场《跳加官》每年必演。接着开始演"正戏",大都为《八义图》、《三娘教子》、《打红台》、《断桥会》等传统剧目。有时,在县长率乡绅名士到龙洞祭龙完毕后,由县长从三个写有不同剧目名称的纸团中随手拿一个,打开后,是什么剧目就演什么剧目,并且,这个剧目就代表是龙王点的。当天早晨、中午、晚上均演出。二月初二至初四三天都是演"正戏"初五的演出称为"扫台戏"。每日演出,男女老幼,穿上新衣,云集于大龙泉,周围邻县亦有群众赶来观赏,情景十分热闹壮观。会戏以唱戏为主,称为"唱大戏"。亦演出过京剧。大多数年份的会戏由易门滇剧玩友组织演唱。民国年间,也曾多次邀请昆明、玉溪、宜良等地的戏班或滇剧艺人来演出。1950年"二月二"会戏,除本县滇剧艺人演出滇剧外,易门县城灯会也第一次登上大龙泉戏台演出花灯节目。由于种种原因,此后的大龙泉"二月二"戏会中断了40年之久。古戏台也被毁坏。

  1994年农历二月初二至初四,经易门县人民政府多次拨款及各界人士捐款重建,在修缮一新的龙泉国家级森林公园中,"二月二"会戏正式恢复活动,由于不同原来的区划中各会轮流承办会戏,故恢复后改称"戏会"。重建后的戏台高大、宽敞,利于大型文艺团体演出。戏会恢复后,不再搞祭龙活动。每年的"二月二"戏会均连演3天6场,邀请玉溪地区专业剧团及本县业余文艺队联欢演出。每天中午1时、晚上7时30分开演。每场演出前和结束时均鸣地炮12响,代表一年的12个月,以示隆重、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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