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民俗文化庙会
说到庙会,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寺庙里供奉的大大小小的泥胎和偶像,联想到无数信徒那种五体投地、顶礼膜拜的笃信与虔诚,并由此而得出迷信的结论。其实并非如此简单。神是在人类的童年形成的,是人们不能理解和驾驭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时,这些力量以人格化的方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反映。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神几乎无处不在,渗透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进门有门神,囤粮有仓神,做饭有灶神,上山有山神,过河有河神,种地有小土地神,在天有玉皇,入地有阎王……大至开山破土、婚丧嫁娶,小至出门访友、更衣沐浴,甚至夫妇之私,几乎都要选时日、择方位,迎福避凶。因为神的队伍巨大而又庞杂,为了便于识别和操作,便产生了寺庙,进一步将神形象化和具体化;在寺庙的节日或神的纪念日举行祭祀活动,于是就又产生了庙会。
然而,人们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的进程而不断深化和发展的。经过一次次的实验,人们终于发现,原来所有的神都是人类自己造出来的,神灵的一切本领都是人类赋予的,是人类在现实中痛感本身不具有才在幻想中安到神灵身上的。于是,神的尊严便日渐衰落,人的尊严日渐恢复。而寺庙因其独特的建筑艺术和文化价值而被保存了下来,成为人们旅游观光和研究探讨的对象,庙会则在长久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演变为物资交流会。庙会中,尽管仍然有人焚香礼拜,但其含义已远离了迷信,而靠近了民俗,成为融商品交易、戏剧游乐、名胜古迹、神话传说、风俗习惯、特产名吃于一体的大市场。
庙会从唐代开始兴起,历时数千年而经久不衰,自然有其独特的精神内涵。庙会都有固定的地点、名称和日期。一般一会一年只举行一次,但就一个大的区域来说,庙会的次数是相当可观的。笔者对上党地区的庙会(古会)进行了粗略研究。仅长治市的245个乡镇、3500多个行政村来说,几乎每个乡镇、每个村都有庙会,一年四季会不断。有些历史悠久、规模宏大的名会,不仅轰动本市城乡,而且波及周边数省,有的甚至在全国都很有影响。会期少则一天、数天,多则数月,其商品成交额相当可观。即使在商品流通已相当活跃的今天,这些庙会仍然为城乡的商品交流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传统庙会是农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讲,它是农民的节日。因此,志书往往把它与传统节日一并记入“岁时”之中。
我国的传统集市贸易基本上是因庙兴会。境内以“关帝庙会”为名的庙会最多,分布最广,并且往往一庙数会。其它名称的庙会,还有因祈雨酬神而形成的玉皇庙会、昭泽王庙会,因祈拜城隍而形成的城隍庙会、因祈祷圣母保佑子女而形成的圣母庙会,北境和南境的煤铁生产区则流行老君庙会,等等。少数村镇还有节令会,如清明会、立冬会等。
庙会的盛衰随着社会的变迁有很大的变化。明清之际,境内规模最大的庙会是四月十九五龙山会,其次是五月十三的新街关帝庙会。清代初期,七月初一迎神赛会产生,其规模逐渐扩大,至19世纪末,成为境内最盛大的庙会。解放后,七月初一迎神赛会演变为一年一届的物资交流大会,发展为上党地区规模最大的农历古会。
民国年间,境内庙会具有鲜明传统色彩和地方特色。会期一般不长,多数只有一日或半日,大型庙会也不过三天,交易活动充分体现了小生产的特点,普遍以牲畜、农具及农副产品的交易为主。同时,还有一些专门交易土特产的庙会。如荫城一带有交易铁货的庙会,市西郊有交易皮麻的庙会。进香祈神的香火活动是庙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庙会举办的社戏、社火本来都属于酬神活动,后来,实际上却成为劳动人民的主要娱乐。
解放后,庙会风貌大为改观,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庙会成为人民群众发展生产、促进流通的重要形式。多数庙会废除了香火迷信活动,同时保留了积极有益的传统娱乐,真正成为劳动人民休息愉悦的节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传统庙会迅速恢复和发展。不少村镇兴起一些新农历会,有的还兴起了阳历会,交易活动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喜人景象。庙会的传统娱乐活动,也获得了新生命。群众自发筹钱请剧团演出传统戏,是庙会采用的最普遍的娱乐形式。有些庙会,还举办独具特色的传统娱乐活动,如闹社火、放烟火、搭秋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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