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集市
集市是农村的一种传统贸易形式,起源于殷、周之际。它是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进行的。在我国南方称墟或场,中原以北称集。据《易·系辞下》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说的就是当时集市的盛况。
日照境内的集市,历史悠久,而且兴旺发达,有的集市早已闻名四州八县,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
一个地区确定一个集市。经上级批准第一个集日叫“启集”。为了把这个集立起来,通常都是连续三天。启集前除了周密的组织货源外,还要做大量的工作,如集市管理人员、各行各业摊点的划分、立标竖牌,还要四处张贴广告、请剧团演戏,集市驻地的群众引以为荣。
集市日当地叫“逢集”,来集市进行交易叫“赶集”,赶集的人散去叫“散集”。它是以农历计算,都是五天一集。一个集镇通常一个月有6个集日。集日一般由县区统一划分。所以,在一个区域内,有的集镇每月的五、十日逢集,有的则在二、七,三、八或四、九缝集。这样划分的好处是,在一个区域内天天有集,商贩们可赶“四集”,便于商品流通,且又方便群众。
1970年,日照集市改革,把每月的五、十日定为集镇的集日。理由是为了“农业学大寨”,有利于劳动力集中,便于工商行政部门对集市进行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分子,但由于此举有违市场规律和人民群众的商业活动习惯,没多久又恢复了原来的集市日。
集市的规模大小是根据这个集的行业齐全与否、赶集的人多少、当天的交易额大小而定。当地叫大集、中集、小集。凡是行业齐全、人多交易额大的叫大集,次之为中集、小集。大集持续时间长,往往早4点前上市,到晚8点才散集。
还有一种集,只设肉菜鱼市场,赶集的人匆匆来、匆匆去,当地叫“小吃集”,也有的人风趣地称它是“露水集”。
陈疃有个石墩集,每年只在腊月二十三逢一个集。所以当地人说,“石墩的孩子,一个集空新长大了”。
集市货物大体分常销货、季节货和节日货。常销货又叫大路货,如日用百货、副食品、生产工具等,常年摆摊,天天畅销。季节货是根据人们在不同季节的需要而上市。节日货只有到了某个节日,提前十几天上市,如棕叶,只在端午节前才能在市面上买卖,而节日一过,棕叶就不见了。集市的货物大都摆摊设点,你买我卖,公平交易。
集市的货物随经济的发展而变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提高,集市货物正向高档、新型发展,特别是家用电器、机械、高档家具、服装等占据主要市场。
山会,是农村集市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分两种,一种是每年只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日照东关集,每年二月初十为春山,十月二十为秋山。届时,全国各地都有人来赶会,名优产品四方云集,人山人海,声势浩大。过去集市的地点大都在村庄里,近年来,有计划的将集市迁往城镇、村外,并设固定摊位、架盖、大棚,有的集市已变成全日集贸市场。
过去赶集的人都是徒步,货物均是肩挑手提,车推牲口驮。现在已大不相同了,人们有的骑自行车,有的骑摩托车、三轮车,有的开拖拉机。赶集不仅是一种商业活动而且是一种交际活动。人们常常借赶集之便,来完成串亲、访友等活动。有的人把赶集当做一种乐趣,赶集什么也不买、也不卖,只是逛一逛、开开心,叫“赶闲集”。
东港的集市,千百年来都是按它的自身规律不断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集市也将不断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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