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器用
建国前,城镇绅商之家外屋迎门设八仙桌,两侧置太师椅,桌后放条几,条几上摆座钟、花瓶、帽筒。门两侧设高茶几,茶几两则置木椅。内屋置床、箱、柜、梳妆台、三屉桌、大方凳、大条凳等。床分木床、铁架钢丝床或罗汉床不一。家具多为黑褐色大漆油刷,中下层居民仅置方桌、条几、椅子等,摆设要比商绅大户逊色。建国后,60年代一般家庭仍以传统家具为主,自行车、收音机、手表被视为高档消费品,只有少数收入较高的家庭拥有。70年代后,新置家具较多,多为方桌、三屉桌、圆桌、大衣橱、木床或钢管铁床、写字台、书橱、食品柜、高低柜等,多漆成棕红色或浅黄色。电风扇、缝纫机、黑白电视机开始进入少数家庭。80年代,写字台、大圆桌、折叠椅、沙发、组合柜、席梦思床等高档家具在新婚家庭中普遍受到欢迎。传统家具大都作了处理,还有少数老年人尚在使用。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等成为热门货;座钟、挂钟基本普及;自行车、手表已普及到除学龄前儿童以外的几乎每个家庭成员。
农村居民,一般家庭只备床、橱、桌、凳、箱、柜等,家具多涂棕红色或栗褐色。建国后,除新婚家庭尚置办家具外,一般家庭很少添置。7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80年代,城镇居民喜用的新式家具在农民家庭中也普遍使用。农村的旧式家具及土炕唯有少数中老年居民还在使用。居民多睡土炕,但新婚家庭不再使用土炕。
建国前,除少数绅商之家有汽灯照明,城镇居民及广大农村多用蓖麻油、豆油、棉油点灯照明,富者用蜡烛。建国初,用煤油灯照明,讲究者配置玻璃灯罩。城镇居民家庭做饭多用自砌煤灶、铁锅、铁勺、陶瓷碗盆,也有使用铜水勺和铜脸盆的。农村居民做饭多用柴草灶、铁锅、铁勺或木勺,木制或高粱秆锅盖,也有的用铜勺、黑陶器皿。至今,城乡居民均以电灯照明,新婚家庭中各种装饰灯具也较普及。城镇居民做饭多用蜂窝煤炉,部分改用液化气灶,有的家庭使用高压锅、电饭煲、电炒锅、电烘箱、微波炉。各种搪瓷、塑料、铝和铝合金器皿广为普及,使用不锈钢炊具者日多。农村居民做饭多用改造后的柴草灶,冬季则生煤炉取暖,兼用以做饭。
建国前,城镇绅商大户出行多乘轿、马车、人力车,一般居民多徒步。乡村中的富裕之家外出有乘轿和牛车的,一般家庭男人多步行,妇女及老人多骑毛驴,多由丈夫或兄弟、晚辈用手推独轮车迎送。至今,城乡居民出厂门多喜骑自行车或乘公共汽车,少数富裕家庭购买了摩托车。老年人出门多由子女用自行车驮带或坐毛驴车、机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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