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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民俗禁忌

  流传在本县民间的禁忌繁不胜述,其源多出于封建迷信,如今多半废除。

  宅舍住禁忌

  房院要求方正,忌梯形,因梯形近似棺木。如院落角隅有突出部分,其形近似菜刀,称之为“切刀把”。均被视为不祥。院落忌正对丁字巷口,称之为“箭靶院”。

  建炕台,忌正对邻居之厕所,称为“头枕茅圊档”。盖房建灶台,忌灶口向北。

  盖房用木材,忌用花果树材,称之为“开花材”,兆损折。

  迁居要看时辰,避“天坑”。

  兴土动工须择日期,应择“偷修日”或“黄道吉日”,谓之可避“太岁”和“小儿煞”。

  劳动禁忌

  粮食收入仓时,过斗数应心中默记,忌口中唱诵,并忌妇女在场,否则主减收。

  木匠做活,平时忌避做锅盖、甑档,被视为“气头活”,主招致生气,腊月二十三以后无妨。木匠做活动,忌避做棺材;以闰月年为吉利,但东家也要额外给木匠“冲喜钱”。

  生活禁忌

  过年忌口角、生气、摔碎家具,被视为主一年不利。大年初一到初三,禁忌拿针,做针线活被视为主妇女早丧夫。

  每月十三日为“杨公忌日”,被视为“失散日”(与十三谐音),忌出门远行。

  五月初五,忌担水。

  人的年龄,遇到九的倍数,统称为“逢九年”,被视为多凶年,尤以三十六和六十三为最凶,此年需谨言慎行忌避出远门、干危险活等,并要在过春节时,穿红腰子,系红裤带。谓之“冲喜”。

  此外,探病忌在下午,借用药壶忌主动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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