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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乌孜别克—“讨休钱”与“搬新娘”

  乌孜别克族在婚姻方面仍恪守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习俗和礼仪。

  按传统习惯,男女青年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兄未婚,弟不可娶,妹不可先嫁;姐未嫁,弟不可娶妻,妹不可嫁人。

  乌孜别克族男女联姻要经过订婚、送聘礼和完婚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与其他民族比较,并无特别之处。而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习俗则体现在完婚阶段。

  乌孜别克人结婚典礼习惯于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家必须以抓饭招待客人。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对于乌孜别克族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是光彩的。

  因此,在这个民族里,夫妻发生离异的现象,是极少见的。不过,如果夫妻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离婚又是男方主动提出,当着女子的面说过“我不要你了”之类的话,那么,女方不但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同时男方必须付给一定的“讨休钱”。讨休钱在婚礼举行前就商定好,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

  讨休钱商定之后,在阿訇的主持下举行结婚典礼。阿訇诵经,询问新婚夫妇是否愿意结为伉俪。当一对新人都表明同意结合后,阿訇拿一块用盐水浸过的馕分送给新郎和新娘各一块,这是婚礼中很有意义的一项内容。乌孜别克人珍视盐,认为盐可以加深夫妻感情,馕又是乌孜别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食。二者融为一体,象征着新婚夫妇好象盐和馕一样永不分离,天长地久。

  婚礼仪式举行之后,新娘随新郎及前来迎亲的客人去男家。

  新娘被娶来后,还要举行“搬新娘”仪式。搬新娘是女家亲友来到男家将新娘接走,回到娘家。刚到身边的媳妇就被接走,似乎有点不尽情理,新郎无可奈何只好带着礼物,尾随着新娘追到女家,献礼物以“赎回”新娘。按规矩,新郎再次来接新娘时,新娘要抱着母亲哭天嚎地,表示不愿意离开养育自己长大成人的慈母。而姑娘的父亲,这时应为女儿祈祷,希望真主降福于自己出嫁的姑娘。新娘也哭了,新郎礼也送了,情也求了,父亲也祈祷了,这些形式过后,新娘便高高兴兴地跟着新郎回到婆家。

  这时,新娘由女方德高望重的老年妇女或新娘的嫂子陪伴。当新郎“赎回”新娘时,男家早在院中点燃了一堆火,新娘绕火堆走一周后,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入屋内,以此表示新娘已结束了姑娘时代,从今以后将忠于火热的爱情,与夫君恩爱一生。新娘进屋时,男家主人撒喜果、喜糖等,众人哄抢,表示恭贺新娘回来安居乐业,早结喜果。然后,护送新娘的客人,除那位德高年迈的妇人留下外,其余皆在男家宾客的欢送声中返回。

  按传统习惯,乌孜别克妇女从结婚那天开始就必须戴上面纱(乌孜别克语称之为“赫瓦兰”或“帕兰结”,意思是将全身遮盖)。这种面纱的脸部那一块是用马鬃织的,便于通风、透光。因此有人说,连苍蝇都很难看见乌孜别克妇女的脸。不过,现在揭下面纱的妇女已经越来越多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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