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月二龙抬头习俗
桂东地区客家人称“二月二”为土地节,客家人居住的村边都修建有土地庙。每年农历二月二这天,他们备下煮熟的三牲祭品,带上香火蜡烛、纸钱等到村边土地庙祭供,场面肃穆,以求土地神庇护,得以安居乐业(王建同:《广西客家研究综论》第一辑)。 饮社酒(治聋酒)。传说社日酒可以治耳聋,因此人们称社日酒为治聋酒。宋代陆游《社日》诗:“幼学已忘那用忌,微聋自乐不须医。”又作注曰:“古谓社酒治聋。”清光绪《通州直隶州志》载:“春分后戊日,村之民赛土神,置酒聚饮,曰:‘酒治聋。’”此外,在广西也有此俗记载。民国《来宾县志》载:“盖古者社日饮治聋酒,因以是恐村妇之溺爱耳。”民国《榴江县志》也载有春秋“社日”饮治聋酒的习俗。 广西贺州客家人在土地节做糍粑吃,并且要放棠梨叶,传说是吃了不怕雷公叫。 接社。即娘家在社日接新嫁的女儿归宁。早在宋代,妇女在社日一般不参加祭社活动,而出现妇女于是日“归宁”的习俗。民国广西《桂平县志》《全县志》都载有此俗。
抢花炮的“花炮”是铁制圆环,外用红布或红绸缠绕,然后置于送炮器上。送炮器即铁炮,内装火药,燃放后即把花炮冲上天空,待花炮落下时参加者均可奋勇争夺。按民间传统,只燃放三炮。抢得头炮者,则万事吉祥如意。抢花炮是一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也是一项勇敢者的运动。历经千百年的抢花炮民俗,已列入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邓龙屯壮族歌圩节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每年二月初二,远近群众汇集于此,举行一年一度的壮族歌圩节,赛唱壮族山歌。他们以歌传情,以歌会友,节目精彩纷呈,吸引四邻八方众多群众到场观看,热闹非凡。
上林县木山乡庙会形成于清朝初期,由附近的村民自发组织。庙会上,人们可以兴味盎然地观看斗牛、斗鸡、山歌对唱、狮公舞表演、打陀螺、球赛等多种传统民间活动。还可品尝各种美食小吃,欣赏民俗节目演出。
农历二月初二,当地举行一年一度的文武庙会,祭社游行、舞龙舞狮、赏花灯、唱大戏等活动相继上演。村民则杀鸡宰鸭、摆酒设宴招待亲朋好友,共同祈求新的一年和谐安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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