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掉比赛,何耻之有?
今天已经是奥运会的第5天了,但国人对其热情丝毫不减,中国的奥运健儿也屡创佳绩。但是相比于以往大多聚焦奥运金牌的报道,今年的媒体似乎也出现了更多的声音,将许多关注点放在了并未夺冠或者取得好成绩的选手身上。更准确的说,国人开始转变将金牌数或比赛输赢与国家的荣辱联系在一起的观念,而更多去理解运动员或运动精神。参加伦敦奥运女子53公斤级举重比赛的小将周俊憾失金牌之后,有媒体形容为“最耻辱一败”。虽然他们旋即就此向周俊公开道歉,道歉文字还有那么点诗情画意,但这个“最耻辱一败”所造成的恶劣影响,短时间内恐怕难以消除。周俊只是输掉了一场比赛而已,何耻之有?不错,这是四年一度的奥运会比赛,53公斤级又是中国女子举重的传统强项;不错,周俊的奥运参赛资格问题,让我们看到国家整体利益之下地方拨弄的自己的小算盘。尽管如此,17岁的周俊却只是一名运动员,其又何辜?或许,周俊正是在竞技压力之外,还承担着其他一些莫名其妙的额外压力,才功亏一篑。之所以出现“最耻辱一败”这种道歉者自称的“低级错误”,并非偶然。我们在竞技场上一向以成败论英雄,这从历届奥运金牌得主所享受的待遇、所获得的奖励就足窥一斑。令人高兴的是,自从本届奥运开赛以来,国人淡化金牌的声音便此起彼伏。我想,这并不意味着国人觉得金牌不再重要,谁不希望自己的国旗在国际赛场上升起?而是对赛事观赏相对成熟了许多,多少觉得我们为了金牌而不顾一切的做法实在太“过”了。凡事一“过”,招致的必然是反感。在这样的背景下,媒体匆忙地给周俊定性为“最耻辱一败”,实际上流露出的是媚俗的倾向,大概还要借此抨击一下奥运选拔制度的“猫腻”,只是选错了“靶子”,非但没有奏效,反而自取其辱。一个竞技项目大抵只产生一个冠军,能得到奖牌的一般也只有前三名,若败则耻辱,则不仅无名小卒,便是名将也要无地自容了。语云“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又云“江山代有才人出”,这完全是正常现象。所谓败得耻辱,应该是指那些毫无斗志,根本体现不出竞技风范、体育道德的运动员。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对事物作出评价要冷静、客观,不能“等闲平地起波澜”。媒体应该通过客观报道,让体育真正回归它的本来面目,使我们那些在赛场上一展风姿的运动员呈现出有血有肉的人的一面,而不是“运动机器”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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