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如何看待“闪辞族”?
媒体报道说,调查报告显示,65%大学生的第一份工作,持续时间不到一年。其中,不到半年就走的,占37.98%;25.58%的只干了一两年,仅9.3%的大学生能干两年以上。业内人士表示,90后员工常玩闪辞,第一次工作持续时间短、频繁跳槽的现象屡见不鲜。冲动闪辞的原因,分别为缺乏发展空间、工作内容单调乏味和工资待遇不理想。
就业,说到底是一种自由选择,甚至比自由恋爱还要自由,干得爽就继续,干得不爽就闪人,这符合人性特点。如果非要毕业生任劳任怨,有了委屈不能喊,遭受不平也要忍,一旦找到了工作就得踏实干一辈子,丝毫不能见异思迁,转换门庭,这不仅蔑视公民的自由选择,还背离了劳动法规。人这一辈子,有多少人不换几次工作?换工作不等于就是贪图安逸,就是惧累怕脏,即便是贪图安逸,也是人的本性流露,如非患上了自虐症,恐怕没有多少人在累、脏的工作中还能甘之如饴吧?这一批大学毕业生不是90后就是80后,他们独立意识更强,也更有个性,甚至有点桀骜不驯,面对单调乏味的工作选择闪辞似乎是一种必然。再说,他们刚踏上社会,还没品尝出生活的不易,率性而为,由着性子来,也是在所难免。
如果把找工作当作结婚,白头偕老固然可敬,中途离婚也无可厚非。试问,就像谈恋爱一样,如果不多找几次,又哪能一下子找到合适对象,长相厮守?同理,在初期磨合中,经过几次闪辞,也许就能找到理想的单位然后安心工作。在初期磨合中,经过几次闪辞,也许就能找到理想的单位然后安心工作。不是有调查说,人这一生,通常要换七八次工作吗?换七八次也许有点多,但因人而异。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其实,所谓闪辞的辞应该分为两种含义,一种是辞职,另一种是辞退。大家往往关注毕业生闪电般的辞职,而忽略了用人单位的闪电般辞退。就业是一种双向选择,毕业生有挑选单位的权利,单位也有挑选毕业生的权利,在使用过程中有的单位对所招聘的人不满,闪电辞退也很正常(只要不违法)。在林林总总的闪辞族中,大概也有不少毕业生闪电辞职是一种无奈,面对冷脸甚至倾轧,选择闪辞也是一种有尊严的方式。
如今,个人与单位的依附关系越来越小,只要你找到适合岗位,今天你在农村修理地球,明天就可以到首都挥斥方遒,今天你觉得所在单位缺乏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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