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婚嫁习俗二
新娘临上轿,要放声大哭,谓之“哭好命”。花轿出门,女家要放鞭炮,并随即把门关紧,或以米筛置于门口,据说这样财气才不致被女儿带到婆家。在轿起行不远,新娘从轿中掷出一把扇子,表示父母不必为她操心,称“放心扇”。 花轿行列忌讳路遇另一迎亲队伍,谓之“喜冲喜”。万一遇上,必须互换新娘头上簪花,俗称“换花”,以此破解。 花轿抵男家,新郎脚踢轿门三下,俗说以此压服将来的雌威。轿门开,小姑捧柑桔让新娘触摸,意吉祥如意。新郎牵新娘出轿,新娘起身复坐,如此反复三次,俗说此乃是显示新娘的尊贵。新娘下轿,送嫁姆拿出挂在新娘轿后面的米筛(上画八卦或阴阳太极图)遮其头上( 也有用伞者),谓之“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俗信结婚这天新娘妈最大,为避免触犯天上之神,故以米筛遮日。也有迎娶选在下半夜天亮之前,新郎牵着新娘跨过门槛时,新娘要跨过稻草火入大门进洞房,新郎由前到后替新娘揭头巾,同吃“合婚圆”。 中午是吃“舅仔桌”。桌上摆12道菜,每动一道菜,都有吉语相伴。12碗中,6荤6素,所有鸡、鱼、猪肉、蔬菜、瓜果均无禁忌。新婚之夜宴请至亲好友邻里,母舅和舅祖坐中桌首席,新郎、新娘要逐席敬酒。第一次鞭炮响,表示开宴,第二次鞭炮响,表示宴毕。 散席后即转入“闹洞房”,以层出不穷的花样将新郎、新娘闹得十分尴尬,闹客以此为快。据说叫一个父母双全的健壮男孩在新床上翻身打滚,会早生贵子。 翌晨,新娘“出厅”给公婆敬甜茶,公婆以红包还礼。礼毕, 则到厨房拜灶君。这天,娘家的兄弟要来探望,叫“探房”,男家设宴款待。 第4日,新娘偕新郎“归宁”娘家,俗称“做客”,父母设宴请新女婿。“做客”一定于天黑时前回婆家,带回各种礼品,其中必有象征“好头好尾”的用红丝线捆绑的两根带尾甘蔗,置于门后。有些地方新娘必须随带一只公鸡和一只母鸡(用红丝线绑脚),俗称带路鸡,寓意夫妇和睦相处,白头偕老。 30年代,有知识界及开明人士倡导移风易俗, 提倡文明结婚, 以“集体婚礼”为时尚。目的在简化手法,节省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提倡婚姻自主。1950年颁布《婚姻法》后,逐步改革封建婚姻陋俗,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除保留招嫁( 即合伙婚)、二婚亲(男续弦、女再嫁)等俗外,诸如指腹为婚、童养媳(即自小养女与自已的儿子成婚)、纳婢(即富有者纳婢为妾)、寄房婚(即新娘与雄鸡举行婚礼,雄鸡代表离家在外的新郎)、冲喜婚(即新娘与重病人成婚)、人鬼婚 (新郎与亡故的小姐成婚,以木牌代表小姐亡魂行婚礼)等封建包办买卖婚姻之劣俗已消除。社会上婚事新办十分盛行,一般不办酒席,不坐轿,举行集体婚礼、开茶会等形式,并出现旅行结婚。 1980年后,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讲排场的遗风又有所回潮。现行婚俗, 多流行自由恋爱或旁人介绍, 同意后即订婚戴戒指, 分喜糖。盘担改包礼金(礼金动则以万元计)由女方代办。结婚当天, 用鲜花或塑料花点缀轿车当“新娘花车”,嫁妆包括彩电、音响、影碟机、 摩托车等名目繁多的家用电器,结婚用房装饰高档。城乡民间婚礼竞相铺张,普通家庭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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