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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自然崇敬

  生殖崇拜是自然崇拜的一种特殊形态,作为社会现象,曾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童年时期。在我国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红山文化等原始社会遗址,均发现过陶塑、石祖等“生殖崇拜”的遗物,但因过去从未披露而鲜为人知。本世纪80年代先后在内蒙古阴山、广西左江、新疆天山等地发现的岩画,也都有以男根女阴,交媾、求生舞蹈及感生脚印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殖崇拜形象。对于这种社会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赵国华研究员指出,在初民的意识中,满足性欲与追求人口繁盛全然是不相干的两回事,原始社会的生殖崇拜与性欲无涉,它既不是色情也不是淫荡。“出于对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的再生产的严重关切,原始人类中出现了生殖崇拜。换句话说,生殖崇拜深刻反映了一种绝对庄严的意志--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的再生产”。 原始人类的生殖崇拜是一种遍及世界的历史现象,不少地方至今尚未绝迹,在泉州这片有着丰厚文化积淀的土地上,也可以看到残存于民间的一些生殖崇拜的遗迹和民俗。泉州有一处被列为福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著名古迹,叫“石笋”,位于泉州临漳门外(今新门外)的笋江畔,其高达三米多,由数段直径不等且石面粗糙的花岗岩石雕缀合而成,全形呈圆锥状,与竹笋相似,石笋与笋江及江上所造之石笋桥,都由此而得名。 其实,坦率他讲,石笋“从其形看,与其说像笋,不如说像男性生殖器”。而早在古代诗人的题咏中,也已含蓄地指出了这一点,如明代惠安人黄吾野诗即称之“一片云根天琢成”,此“根”字在唐人道世所撰的《法苑珠林》中,被用来指称生殖器官。故泉州人又称石笋为石祖,由此看来,石笋当为雅称。据当地老人介绍,石笋是于解放初移动约七八米,才位于现址。移动前,石笋下面还有个基座,是由两块花岗岩石叠在一起,近似磨盘,其中一块中间凹下,当地人称为“仙尿盆”。俗信崇拜这石笋,可使不育妇女怀孕,也可使家畜繁衍,五谷丰登。通过膜拜石笋来促进人口的繁殖和物质生产的发展,这正是生殖崇拜所具有的两个主要功能。惑于风水之说的泉州人,对石笋的功能还加以进一步发挥。 于北宋大中祥符 四年(1011年)任泉州知州的高惠连,曾因“逞私憾”而做了两件为后来社会舆论所无法原谅的事:一是把原位于泉州城南之东的府学西迁;一是把竖立于笋江之畔的石笋击断为二。人们因此把日后泉州地区“衣冠遂减畴昔”的责任追究到他的身上。由于石笋被认为是关系到泉州人仕进发达的大事,所以南宋时即被修复,故乾道五年(1169年),泉州知州王十朋才有咏石笋桥的诗句云:“刺桐为城石为笋,万壑西来流不尽。”民间又有传说,称清源山是“山公”,紫帽山是“山母”,二山交会于笋江,但“山公”卑下,“山母”隆起,故堪舆家认为需建此阳物即石笋,以振乾纲。 据现有地方文献的记载,我们只知道石笋存在于高惠连任泉州知州的北宋大中祥符年间以前,其建造的具体时间己无考。由于泉州素有“世界宗教博览馆”之誉,而笋江石笋又具有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湿婆神祗的功能,因此它有可能是古婆罗门教在泉州的遗物。不过,早在北宋,已融人民间信仰,而长期以来,又主要是以信仰民俗的形态而存在于民间的。 类似笋江石笋的石祖崇拜遗迹,据在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工作的一位研究人员告知,以前他在进行泉州市文物普查时,于惠安、南安、石狮等地也发现多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还于一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后面,发现了一处女阴崇拜遗迹,其旁尚可见到崇拜者来此燃香火和烧金纸留下的余烬。福建其他地区至今尚未听说有发现原始社会时期生殖崇拜的遗迹,因此泉州这处甚为罕见的女阴崇拜遗迹的起始年代,很有深入研究的价值。 生殖崇拜的实质是人口问题,它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有着不容忽视的学术意义,其现实意义则在于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认识某些社会弊端。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现象,生殖崇拜曾经是研究者难以步入的“禁区”,80年代以来,生殖崇拜的研究,正成方兴未艾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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