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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诞命名习俗

  生日是一个人出生的日子,也指每年满周岁的那一天。人们在每年的诞生纪念日举行庆贺活动称“过生日”。过生日的含义,在于祈求生命的延续、健康长寿,各种仪式活动充满了对生命永恒的期盼与祝福。

  古代,人们原本不过生日,因为儒家的孝亲理论认为“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越是遇到生日,越应该想到父母生养自己的艰辛,生日这天要静思反省,缅怀双亲的辛劳,所以“古无生日称贺者”。然而最迟在南北朝时期,已有过生日的仪式。《颜氏家训》中就有每年过生日要设酒食庆贺的记载。有趣的是,庆贺生日与不庆贺同样是出于孝亲的观念,不庆贺是为了体悟父母的辛苦,而庆贺则是为了娱亲。唐代,民间普遍以做生日为乐事,设酒席、奏曲乐,对生日当事人祝吉祝寿。自此,纯粹以祝寿祝吉为目的、以酒宴乐舞为形式的生日庆贺习俗一直流传至今。自宋代起,过生日“献物称寿”的送礼之风日渐兴盛,生日馈赠礼仪沿袭至今,已成为过生日的一项重要习俗。

  旧时均以农历计算出生日期,现在城镇多以阳历出生日期为准。乡村习俗依旧按照虚岁计算年龄,即要比实际年龄多一年或两年,城镇则是按周岁计算。从周岁生辰起,每过一次生日,意味着又增长了一岁。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生日庆贺活动不同,其庆贺仪式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孩子及中青年直接称“生日”或“好日子”,庆贺仪式称“过生日”、“贺生”;老人的生日亦改称“寿辰”、“寿诞”,庆贺仪式称“做寿”、“祝寿”。古代称老年人为“寿”,寿意味着生命的长久。出于孝道,每逢老人诞辰,子女必要举办隆重的祝寿仪式活动,大摆寿筵,广邀亲朋,登堂拜寿,以示孝心。对寿诞的重视,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现一般以50岁或60岁为分界线,过此年龄的才能做寿。多数地方自60岁开始,俗语有“祝六十大寿”之说。也有的认为人一过40岁就开始走下坡路,所以在父母40多岁时便开始给其做寿。沂蒙地区,儿女成家立业后就要给父母祝寿,旧时人们普遍结婚较早,往往在40岁左右开始做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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