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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族概述(习俗信仰禁忌等)

  概述

  人口为351974。

  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盟、沧源、孟连三县及其周围山区。佤族是云南的独有民族之一,1998年全省佤族人口有36.64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2.76%。佤族主要分布在澜沧江、萨尔温江之间,怒山山脉南段地带。从行政区划上来说,佤族主要居住在临沧地区的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永德县、镇康县;思茅地区的西盟县、孟连县、澜沧县;西双版纳自治州。其中沧源县和西盟县两地的佤族占我国佤族总人口的50%以上,是佤族的主要聚居县。

  使用佤语,属南亚语系 佤德昂语支。有巴饶克、佤和阿佤3个方言。佤族原来没有文字,1957年设计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形式的佤族文字方案。

  历史

  历史上佤族因居住地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自称。居住在西盟、孟连、澜沧的佤族自称“阿佤”;居住在沧源、耿马、双江和澜沧部分地区的佤族自称“巴饶克”;而居住在永德、镇康的佤族则称“佤”。这三种自称都有“居住在山上的人”的意思,这与佤族的居住地域的地理条件是一致的,也说明佤族是此地的最早山居民族。

  宗教信仰:

  佤族人信仰万物有灵的自然宗教。

  生活习俗:

  佤族人豪爽好客,迎接客人以酒当先,认为无酒不成礼。佤族待客敬酒习俗多样。其一是敬酒主人首先自饮一口,以打消客人的各种戒意,然后依次递给客人饮。敬给客人的酒,客人一定要喝,而且要尽力喝干,以表示心地坦诚,否则被认为对主人不敬;另一形式是主客均蹲在地上,主人用右手把酒递给客人,客人用右手接过后先倒在地上一点或右手把酒弹在地上一点,意为敬祖。然后主人和客人一起喝干。佤族民间有不知心,不善良者不敬酒的习惯。每逢儿子出门,客人离去,主人还要打“送亲礼”。即给亲人或客人敬酒,届时主人用葫芦(盛酒器)盛满酒,先喝一口,然后送到客人或远离的亲人嘴边,客人需要喝到葫芦见底,以表示亲情、友谊永远不忘。

  服装特色:

  佤族男子一般用黑布包头,穿青布无领短衫和折腰大裆、宽而短的青布大脚裤,身背本地编织的青布花边挂包,包边饰以长穗,出门时要佩长刀、持弩箭,以示英武。妇女服饰的基本特征是用黑布包头或戴银头箍,或盘发辫戴银球,穿黑色或深蓝色无领上衣,缀银泡或银花,着彩色图案的筒裙,耳戴大耳环,颈戴银项圈,身背筒帕,腰围多道藤圈--藤圈一年增戴一个,曾是女人年龄的标识,如今已演变为色彩鲜艳的珠圈,成为纯粹的饰物。

  节日:

  佤族过去普遍信奉万物有灵原始教,有部分地区的佤族信奉佛教,差不多所有节日都伴有祭祀活动。传统的祭祀活动除杀鸡杀猪外,还要进行特有的剽牛。如:播种节(佤历气艾月,公历三月)全寨人聚居在一起进行剽牛,剽牛仪式由捐牛的主人主持。届时由主人持铁剽刺进牛的心脏使其致死,而后把牛肉均分到客户祭祖。牛骨归主人,牛头骨被视为富有的标志。祭祖仪式后,全家吃午餐,开始播种旱谷。“崩南尼”是舌烛旧迎新的年节,要选在佤历一年最后一月的祭亥日,当夜四更,全寨的头人、青壮年男子,都要集聚到寨王家,并凑钱买猪、鸡各一只宰杀,各家用小篾桌端去一盆糯米饭、一块粑粑等给寨王拜年,祭神灵和祖先。后互赠粑粑,互相祝贺。天亮时祭神树,并开始打猎、捞鱼虾,以求新的一年里交下好运。其他节日如接新水节、取新火、拉木鼓等活动,都要杀鸡、杀猪祭祀。其中拉木又的祭祀规模较大,整个过程要十余天,需全家一起置酒庆贺,拉木鼓前后不得吃姜,还能用芭蕉叶盛饭,还能使用碗筷等。

  禁忌:

  不能骑马进寨,须在寨门口下马;忌别人摸头和耳朵;忌送人辣椒和鸡蛋;忌任意进入木鼓房;忌讳送给少女装饰品;讳客人在家里坐妇女坐的鼓墩或数钞票;若门前放一木杆,说明家里有病人,忌外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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