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事故”的悲哀
延安车祸
8月23日,通车不足一年,花了18个亿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垮塌,时隔三日,噩耗再度传来。8月 26日在陕西延安和四川广安发生客车追尾,分别造成36人和12人死亡。和一次次的大桥垮塌事故一样,重大交通事故也同样频频发生。已经麻木的人不会因此 而惊醒,敷衍塞责的人也不会因此而认真对待。我不禁还要问一个老问题:怎样才能让这样的事故越来越少?
阳明滩大桥只因仅死亡了3人,因此只能按较大事故处理,或许连国家安监局领导都不会赶赴现 场;而延安大客车追尾因造成了30以上人员死亡,被认定为了特大伤亡事故,于是国家安监总局便派出了要员赶赴现场。其实,在血淋淋的伤亡事故面前,有什么 人参与调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究竟能否拿出避免此类悲剧再次上演的有效解决办法。
据官方媒体报道,仅2011年以来,内地已先后发生了多起大桥垮塌事故,其中有的尚在建设之 中便发生断裂塌陷,其工程质量之差同赵州桥等古建筑相比简直形同天地。至于同期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更是层出不穷、举不胜举、惨不忍睹、难以赘述。就在延 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10小时,四川广安又发生客车追尾事故,又有12条鲜活的生命从此被画上句号。有消息称,截止目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员已超 过10万人。
如果说一次性死亡8.6万人的汶川大地震属于很难预料的天灾的话,那么,那么一年累计造成 10万人死亡的交通及桥梁垮塌事故,则明显地属于可以避免或减少的人为事故。为什么已经运营75年的钱塘江大桥依然风采不减当年?为什么在交通事故问题上 我们要比发达国家高出多少倍?对于这样的问题,真不知有关官员或专家是否就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对此做过认真的反思。
客观的讲,中国缺的不是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机构,更不是各类官员和专家,而是对国家和人民高 度负责的求实态度和认真精神。据陕西省交通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称:事故发生在凌晨2点18分,而这个点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卧铺客车是必须强制休息 的。然而,这个规定几成一纸空文。同样,在大桥垮塌的部分,竟在其中发现了一些本不应出现的东西。为什么会这样?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了疏漏?负有不 可推卸责任的都有哪些部门?
高度负责的精神应该是用行动来体现的,如果仅习惯于挂在嘴上写在纸上,时间一久焉能不陷入麻 木沼泽?作为官员和专家,倘若除了金钱和权力,就再没有能使自己的精神为之一震,眼睛能为之一亮的东西,此类悲剧便会屡演不衰。这些事故既是潜规则战胜明 制度的典型,更是劣币逐良币的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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