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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的买卖风俗之田地买卖

  湖北黄梅县在春秋时代曾是吴、楚交界之处,如今又是鄂、赣、皖三省相邻之地。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它产生了许多与众不同的风俗,民间买卖习俗亦不例外。

  田地买卖,对于农民而言,田地的地位远远超过房屋。许多有志气的农民,往往把能够购买田地,作为自己事业成功的重要标志,甚至是唯一的标志。民间俗谚中的“好儿不种爷娘田,好女不穿嫁妆衣”即因此而发。

  田地的买主往往同房屋的买主一样,在买卖成交之前并不急于侃价,而是首先“明查暗访”一番。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意欲购买的田地,究竟是阳光雨露十分充足的肥田沃土,还是背阳多水的“冷浸田”,或是水肥难保、水土流失严重的贫瘠之地。即便对于自己想买的田地非常满意,也不会搞那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痛快买卖。还必须订一份由买卖双方和中人签名盖章的买卖契约。

  如果说卖方要现钱、不拖不欠等要求并不过分的话,那么另两条俗规则属“额外要求”了:一是卖田卖地不卖青苗;二是卖田卖地不卖坟基。这两条要求,各自都有自己的说法或讲究。“不卖青苗”的苗是指正在田地里生长着的当年苗。当地人认为,禾苗尽管是从田地里长出来的,却与即将出售的田地毫不相干。正如已经收获的粮食并不属于田地,只能属于田地之主的道理一样——由卖主种下的青苗,只能属于卖主,哪怕才种下去、刚刚出土也不例外。在这一看似荒唐的要求背后,其实另有一条很有说服力的理由——“空田不种对不起祖宗”。卖主不可能知道什么时候有人来买自己的田地,如果空在那里,过了季节仍然没人来买,岂不是误了农时。在他们看来普天之下,没有比这个理由更充足的道理了。真要买也行,不过要价自然就高一点。理由是“无钱可买种,有钱难买苗”。这种习俗一直沿用至今——现在搞基建征地时,卖主要求加收青苗费即是此俗的沿习。

  田地买卖中的另外一项习俗是“卖田(地)不卖坟”。因为坟墓系老祖宗们的安息之地,也是已故先祖留下的唯一基业,卖了坟地便是数典忘祖。因此,田地里的已葬坟基不仅不能卖,而且不能扣除其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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