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当地禁忌
1、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2、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3、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4、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5、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6、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7、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8、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9、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10、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11、在藏区偶见身挂红、黄、绿布标的牛羊徜徉于郊野,可不要随意驱赶、伤害,那是藏民敬神祭品。切勿以猎枪对准鹰鹫,藏民忌讳伤害他们的神鸟。
12、未经同意不可入庙,入庙后不可吸烟。庙内物品观看无妨,惟不可擅自触摸佛像、经书。不可以逆时针方向行进。
13、步入藏民的帐篷、居室,不可用脚踩门槛,也不可在他人面前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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