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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

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要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计划逐步进行;要有利于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理顺关系。

2、(二)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要依据例限额。

3、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设置,分别按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执行;各级政府部门内设的司、局或处(科)机构的领导职务按“三定”方案的规定执行;“三定”方案中没有规定的处(科)级领导职务的设置原则为:三人以下的处(科)设一职;四至七人的处(科)设一正一副;八人以上的处(科)设一正二副。

4、人数特别多、下设科(股、队)室的处(科)级机构,副职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四人。

5、(三)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是实职,但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6、(四)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7、各工作部门之间、各部门内设机构之间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具体职数,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搞平均设置。

8、(五)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职数,上级机关应多于下级机关,综合部门应多于专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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