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制是什么(一次性告知)
一次性告知制是什么,一次性告知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企业、群众来大厅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二、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告知企业、群众具体负责该项业务的窗口名称及所在位置、联系电话。
3、三、对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但不由本人负责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当场移交本窗口具体负责同志处理。
4、四、对于由本人负责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心”相关规定办理。
5、 一次性告知制 一、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时,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出具咨询单或在明白卡上提出明确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签名。
6、二、受理申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7、三、审查材料时,发现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提供规范化文本。
8、四、现场验收时,当场出具书面意见。
9、现场情况与书面申请不符或未达到法定标准的,在书面意见中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
10、五、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进驻单位、办事窗口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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