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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核心制度是哪个科负责(18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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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4、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6、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部组织会诊。

7、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8、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9、6、凡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医疗查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0、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11、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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