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中央集权地方政府制度的特征
民主中央集权地方政府制度的特征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既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2、而民主制度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3、它与专制相对立,与专政是辩证的统一。
4、2. 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5、它明确地规范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符合辩证法,具有科学性。
6、这种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力量。
7、同时,它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因而是合理的。
8、说它有效率,是因为按照这个制度决定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议而不决;一经作出决定,立即实施,可以避免那种互相掣肘和力量分散的弊端,因而它具有简捷、便利的特点。
9、总之,这个制度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即便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
10、正因为此,它是我们党的唯一正确的组织制度。
11、第一,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第二,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最高国家权利机关还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权力,制定法律法规,决定国家或地方重大事务.在这个前提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地行使职权.第三,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一方面,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另一方面,地方国家机关在执行中央决定的前提下,自主管理和安排本地区的经济,文化等社会事务.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2、(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13、(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14、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15、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16、(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17、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18、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19、(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0、凡属重大问题都要 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21、(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22、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23、希望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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