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构成关联方吗)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构成关联方吗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般的掌握口径是以准则第四条和《讲解2010》中的相关表述为准。
2、也就是说: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3、这条是对的。
4、关联方的定义说的有问题。
5、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6、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7、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8、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9、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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