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土地闲置费怎么征收
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如何收取土地闲置费)近年来,一些城市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一方面,“老地王”荒废多年,却没有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地价飙升,“新地王”接连诞生。闲置土地的本质是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加剧人地矛盾,占用大量建设用地指标。
1.如何识别闲置土地?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未动工开发建设满一年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拟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投资额占投资总额不足25%,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需要缴纳的一种费用。那么土地闲置费收取的标准是什么呢?土地闲置费是如何征收的?让我们来看看吧!
1.土地闲置费收取的标准是什么?
1.对于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4)各类用地收取的土地闲置费总额不得超过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金额的20%。
2.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累计征收时间不超过24个月。
2.土地闲置费是如何征收的?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自然资源部门向缴费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出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文件,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费用来源信息。
按照《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付款人向税务部门申报付款,税务部门开具付款凭证。土地闲置费的申报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未按时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发出催缴通知,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
一般来说,规定土地闲置费也是为了让土地使用者更合理地使用土地,不至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一般土地连续闲置两年就会被收回。唤醒“沉睡”的闲置土地,多措并举盘活利用,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建设。
近年来,一些城市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一方面,“老王”荒废多年,却没有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地价飙升,“新地王”接连诞生。闲置土地的本质是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加剧人地矛盾,占用大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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