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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中,环保部的门槛权转移到环保部门。

新环保法中,环保部的门槛权转移到环保部门。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特别法由于普通法;3、新法优于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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