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2019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度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2019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2018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 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 1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13、抚慰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3、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4、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5、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
6、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7、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8、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9、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 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10、 5、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11、 (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12、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后,也是会给自己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造成事故的一方也是有义务为受害人支付相应的赔偿,赔偿的项目一般会包括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一般在计算此类赔偿金额时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当事人的收入。
13、 延伸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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