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新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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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绝 对、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一、意思表示不真实,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3、二、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事后未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的民事行为。
4、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辅的行为,事后未得到监护人的追认的民事行为。
5、四、恶意窜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6、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7、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七、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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