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原始部落遗风的丧葬习俗
珞巴族分布在我国西藏东南部与印度接壤的广阔地区。水陆交通十分困难,与外界交往不多。直到解放前,这里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信仰原始宗教,因而形成了十分独特的风俗习惯。珞巴族流行树葬和土葬。
一部分部落实行罕见的树葬。树葬有三种方式:一是在树葬的地方找一棵分叉的大树,在分叉的粗枝上挖一个能容尸的槽,并放上死者生前的用具和一些装饰品;二是在枝叉处用树枝捆扎一个平台,在台上搭一小棚,尸体及其随葬品置于其中;三是把尸体以端坐的姿势放在竹筐里然后捆放在树叉上。珞巴族数部落实行土葬。先挖一个圆形的坑,坑有一人多深,在坑底再挖一个与坑壁成90度角的墓穴,墓穴两边与上方用木料做支架,并烧火熏烤。墓穴底部铺垫木板、草、褥子枕头。死者放入墓穴后,将捆尸体的绳子及脸罩解除,盖上衣服。死者是男性,在尸体旁边放上弓箭、砍刀、小刀、烟斗等物;铺上草后,填土至与地面相平,坟墓上搭个棚子。
该民族年过六旬的老人,不分男女,都备有用圆木刨成的棺材,晚上在此就寝,表示不畏死,借以镇慑前来加害的精灵。男子死后,由其姐妹或妻子梳头,亡伯 右侧外,右手下方放长刀一把,象征其灵魂进入阴间所带的防身武器。底垫麻布,口、眼、耳鼻撒盐洪灌酒,象征在去阴间的道上不会遭受蚂蝗、蚊子叮咬不同需把供祭所杀的牛心、脚、肝、舌各一小块和若干猪、鸡肉放入棺内,供其灵魂前往阴间旅途食用。盖上棺后,在盖上凿一小洞,象征灵魂进出口的门口。
下葬时,杀猪和鸡,猪的四只脚和鸡的两个翅膀挂在坟墓上,葬后,要带回送葬时捎去肉和米酒,在死者房外支锅做饭,请参加送葬的人吃。吃剩的饭菜要分给来客,忌带进死者家里。当晚,死者家属要到坟前烧火,装一袋烟,此后,每天早上或晚上都如此进行,时间长达两个月,两个月后的最后一天,认为死者的灵魂已走,坟前杀一只鸡祭奠死者,丧事即告结束。
在珞巴族的丧葬中,具有隆重的父辈葬礼。随着氏族制度的没落和家长制家庭的兴起,家长去世后的葬仪日趋隆重。父辈死后,要换上干净的衣服,让尸体弯曲呈胎儿状,用毯子包裹捆好。尸体旁放生前使用过的弓箭、衣饰等。在尸体 面前放一陶锅,不断烧火,每餐供应酒肉。
停尸长短,由选择出殡吉日定,一般为两三个村前往吊唁,一起哭丧,哭丧的内容是颂扬死者的美德,祈求死者的保佑。择定出殓日期后,第二天或第三天晚上,丧家不准与他人说话,不许生火。出殓那天,全村停止劳动,前来送葬。尸体装入藤竹编制的筐内,由长子或他人背,中途不得停歇和换人。两人在前面开路,后面有哭丧的亲友。
服丧期间,丧家每天向墓地送一次饭菜,持续一年。葬后一个月,家人及亲戚,各带祭品,到坟前杀鸡祭祀。在服丧一年内,亲属要戴孝致哀,子女一年内不戴耳环和其它饰品,不能唱歌跳舞,严禁婚娶。
此外,珞巴族在丧葬方面还有种种奇特的习俗。死者生前若是打到过许多猎物,或者是被杀死的,在停尸和埋葬时,均采用坐姿,不能平卧。一般人死亡三天后,在死者住地烧一堆火,家人要拿起弓箭和刀,在家进行三个晚上的敲敲打打,边烧边撒烧红的沙子。尸体背出家后,家要进行一次清扫;葬后三天,再打扫一次,全村人停止劳动一天;过了三天以后,再打扫一次,全村人仍停止劳动。
尸体葬后,背尸人要到河边洗手,洗完后拿一根棍劈四片,插在洗手的地方,表示自己没受到死者的影响。 家里死了人,邻居和亲友三天之内不劳动、不狩猎,表示哀悼。丧家十天内不劳动,亲戚、本家一年内不唱歌。 婴儿死后,要进行树葬,把尸婴裹好放入一个葫芦内,高高地吊在树上。 此外,珞巴族人在丧葬上事无巨细均问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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