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元宵节习俗
闽南各地给新嫁女送的是一对白芙蓉灯,给嫁后已生男者则送一红一白的。灯内点有蜡烛,弄不好会把灯烧了。花灯失火,通常被视为喜事,叫“出丁”.白灯失火视为生男吉兆,红灯失火视为生女吉兆。那当然是人们一种愿望的表达。
在闽南的漳州这一带,元宵的习俗也大体上是和其它地方相似,大体是新年伊始,人民群众表达美好愿望的心情。元宵灯节在闽南一些地方,比如漳浦等地,有一叫“穿灯脚”的习俗,即在元宵夜里,村中新娶进门的新娘子和那一年生男孩的小媳妇,必须穿红着绿,打扮一新,在婆婆或其他年岁大的老妇人陪同下,手拿吉祥物,口中说吉利语,从大祖词堂的灯棚下走过,一展风采。其所以这样做,目的在于向祖宗也向乡亲介绍新媳妇。至于已生男孩的小媳妇也过灯脚,在于告慰祖宗。
是日清晨,以元宵供祀祖先、神明(包括灶君、土地等家神),谓之祭春,并做家人早餐,以兆一年圆满吉庆。元宵节前后,若有亲友来访,也常以元宵待客。 元宵节晚上,有孝敬神明之俗,然后合家吃润饼菜,寓意团圆美满、包金包银之吉兆。 “请替身” 旧时泉郡元宵节有“请替身”之俗,“替身”又称“代人”,是能立置的小蔑纸人,其数目应与自家人口数相同。晚上“请替身”时,需摆上五味碗、酒瓶和酒杯。主妇先焚香,斟酒,少顷,把“替身”逐一拿起,使之接触五味碗和酒杯沿,同时口中念道:“吃肉紧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灾。”然后把“替身”送到户外烧掉。人们认为这样可在新的一年消灾弭祸,前途光明。 祀“棕蓑娘” 祀“棕蓑娘”的未成年女孩每人事前需准备好一只一寸长的小红鞋子或一件小衣裳,然后结伴到厕所内上供,祝曰:“棕蓑娘,水茫茫(容貌美),教阮绠(织),教阮纺。教阮绠布好布边,教阮做鞋好后跟。教阮举大针、补大求;举针仔,挑绣球。举剪刀,剪花样,剪得照人照人样。”祀毕,焚化小红鞋或小衣裳,收回供品。其意在于乞求来日心灵手巧,精于女红。 “听香” “听香”者一般为小姑娘或青年妇女,主要是预卜姻缘,或祝福夫婿出门做工、讨海、“过番”平安赚大钱。“听香”者先在自家厅堂焚香祝告,祈求神明指点迷津,然后手执一炷香,按占卜准许的方向移步至目的地,躲在某户人家门边和窗下,以听到屋里人家说的一句话,去圆析所问之事的结果。过去泉州有“正月十五听香小仙梦”之俗语,如果元宵夜听得不过瘾,耐心等到中秋夜,还有机会再听听。 元宵“踩街” 泉州“踩街”的主要传统艺术形式,有人们熟悉的“贡球舞”(彩球舞)、“拍胸舞”、“火鼎公火鼎婆”、大鼓吹、笼吹、龙虎斗、南音清唱、弦管、十音、五音、舞狮、弄龙、阁车、高脚戏、歌仔戏、装人、纸塑巨像、“旗锣鼓枪”等。 “装人”(妆人) 即化装成古戏中人物或滑稽形象,俗称“装人”。前导持一面卷书牌,上书表演单位(境、村)名称,继以五音锣鼓开路,表演节目有人们喜闻乐见的“陈三五娘”、“郑元和”、“亲姆打”、“西游记”、“白蛇传”、“打铁记”、“骑驴探亲”、“公背婆”、歌仔戏等等。 一种传统古典舞蹈。表演者各执皮制钱鼓按音乐节奏起舞,形式多样,有彩女钱鼓舞,有配合“昭君出塞”的辽人钱鼓舞等。 以儿童着崭新古装,各饰戏中角色,骑在盛装的马背上参加游行。阁,采用古代的阁棚,如床状故又称“阁床”,上面架起长方形的棚子,分“粗阁”和“细阁”两种。上有彩绸或布景,儿童1至3人,妆成戏中人形象,坐在棚中,前后由4人扛阁游行,这是“粗阁”。“细阁”则是阁中有一个古装少女,坐在瓷鼓上,手抱琵琶,“自弹自唱”,形象古朴优雅。 猎户阵全阵成员数十人,各披“猎装”,分别手执各种兵器(十八般武艺齐全),为首者披挂戎装骑马开路,阵中还有若干人扛着禽兽及虎皮随行,颇有架势。不时还打出各种套路,十分壮观。 元宵灯会 元宵花灯象征子嗣繁衍、人丁兴旺。元宵灯节形成后,人们又根据灯与“丁”同部首的关系,将元宵花灯与生男联系起来,认为花灯具有使妇女生男的神力。在闽南、粤东方言中,“丁”与“灯”谐音,两地人们则据此认为花灯有预兆生男的吉祥意义。因此,元宵节挂灯、送灯、妇女观灯等,都具有祈求生子,尤其是生男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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