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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民间游艺习俗

  在乐安县民间文化生活中,自古以来形成了许多习俗,如春节、元宵、端阳、中秋等传统节日游艺习俗,是该县民间长期保持下来的继承和传统性文化的一部

  分。

  滚和合

  在县城,大年初一的黎明,当千家万户此起彼落的焚香接喜的爆竹声响过后,街道闾巷便响起了阵阵鼓钹声,这是孩子们组成的“滚和合”活动。“和合”是中国文化中象征夫妻相爱的“神名”,取和谐合好之意,所以叫“和合”二仙。“滚和合”由四个孩子组成“和合拜年队”,其中两人戴塑成古装发结的“孩型面具”,各手执木质的“官宝型”道具一个,另两人分别敲鼓打钹,其鼓钹调为:“咚咚叉咚叉咚咚呛!”到各家串门,在各家设有的“迎春香案”前表演“送宝”动作,口念:“和合来送宝,送宝万万年。”表演后,东家会笑嘻嘻地送给少量赠金。建国后这种娱乐活动未见出现。

  玩喜

  又称傩舞。每年春节期间出现在本县流坑村。相传在北宋年间,流坑的董敦逸在朝廷做官,告老回乡时,收集了宫廷表演的文武两类傩舞资料,分装在二只木栊里。船过本省赣江时,不慎将装“文傩”资料的木栊失落江中,只带了“武傩”资料到达流坑,令家乡子弟按照资料学跳,此后,相互传授,公开表演,于是每到农历正月初二到十四日,便形成了有组织的傩舞娱乐习俗,俗称“玩喜”。这种“玩喜”的团体叫“戏面会”,其成员都是本村的傩舞爱好者,每伙60余人。凡属在过去一年中,曾经有过婚嫁、添丁(生男孩)或取得了学校毕业资格和捐取了功名等喜事的门户,才会邀请“玩喜”人员,同时备酒席招待,开销颇大。所以迎请“玩喜”者,都是村里较富裕的人家。这种傩舞娱乐,节目甚多,视祝贺内容表演。如祝贺婚嫁添丁生男孩便表演《七仙女下凡》;祝贺毕业和捐取功名等喜事,则表演《走报》和《魁星点斗》等等。至今流传下来的节目尚有《天官赐福》、《钟馗扫台》、《桃花女与周公》、《关公斩蔡阳》、《白玉蟾》、《滚盾牌》、《财神送宝》、《土地》、《三官》、《和合》等三十多个节目。如今,每逢春节,“玩喜”娱乐仍间或活动于流坑、罗山、东湖等村,但在节目内容方面有所改进和革新。

  舞狮

  是本县春节期间出现的一种武术表演活动。建国前,全县不少较大的村落,到了腊冬农闲季节都有尚习武术的组织(俗称“起座”),由从学者集资,聘请师傅传授。据考,我县武术流派有“少林”、“武当”两派。到了每年春节期间,这些“起座”习武的人,为了向社会群众展检各自习武的成绩,分别织成“打狮队”,人员二三十人不等,由师傅领队,到县城或较大圩镇村庄的大户人家(建国后主要是到机关单位)摆场子表演武术。其表演形式有套路(即拳、刀、枪、剑、棍等单人套路练习和两人以上的对打套路练习)和对抗(即散手、推手、长兵、短兵等项)。最后由一人舞动一个木质狮面套黄布作狮身的道具,作一阵狮子翻滚的动作便结束一场武术表演。据说舞青色狮面的“打狮队”表示自己这个队武术高超。“打狮”完毕后,接受东道户(或机关单位)的赠金。这种“打狮”游艺习俗至今流传城乡,甚受群众欢迎。

  滚龙灯

  是元宵节出现在我县城乡较大圩镇上的群众性的提灯娱乐活动。“龙灯”的主体是一条用彩纸和彩布扎制成的7至9节长龙,配以“十二花神”、“彩莲船灯”、“鱼灯”、“蚌壳灯”、“花篮灯”、“戏剧故事灯”等,彩龙的体内和各套彩灯的体内或灯托架的周围,均点有用茶(桐)油浸制成的小火炬(俗称“草鞋褶”或“龙烛蕊”,建国后改用干电池灯泡)。每套彩灯配以丝竹或锣鼓乐队,每年在农历正月14至16日三天中,到机关单位和群众家中进行舞龙表演。表演时,东道主大放鞭爆,间歇时吆喊一段吉利颂词(俗称“喝彩”)。演毕,接受东道主的赠金。建国前,有些地方设有专门筹备这种娱乐活动的组织叫“龙灯会”,建国后则由文化团体组织活动,但在内容和形式上通过推陈出新,面貌焕然一新。

  赛歌

  民国中期,在农历元宵节县城流行一种赛歌活动,俗称“船里鼓”。主要是县城各姓族为了显示各自的文风,选派一些读书人组成赛歌队,抬击一面大鼓串游街巷,当两姓歌队相遇时,即展开赛歌每赛开头都必须冠唱“阳对月”三字,再唱出主句,赛歌时,凡是败了的赛歌队必须停鼓息灯让路,俗语贬之为“跌鼓”。这种赛歌活动,从民国21年(1931)后便自然消失了。

  猜灯谜

  旧历元宵节前后,县城和圩镇(如湖坪、流坑、戴坊、龚坊、招携等地)的大姓族所举行的一种活动。此活动的方法是在本姓大宗祠里设置灯谜架,提供许多谜语,前来猜谜者,除本姓的读书人外,也有别姓的文人墨客。他们为了显示自己的文才,盘桓在灯谜架前,深思苦索,不肯离去。建国后,县文化单位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晚上皆有组织灯谜活动,作为测验智力的群众文娱活动。

  戏头舞

  与“玩喜”相似。每年端午节,县城的游、何、元、詹、乐各姓和罗山曾姓都有组织“戏头舞”队,俗称“打戏头鼓”。以双人相对,各执金瓜、月斧、关刀、鞭、戟、铁帚、圈、钅追等武器(即用竹木制成的道具)作武术型的舞蹈表演。在表演完一个段落后,插进一二路拳足武术的操练,最后以扮演判官、雷公神者作逐瘟疫动作而结束表演。这种“戏头舞”活动,每年从农历五月初一日开始到初五日为止,所以民间有“初一打(舞),初二歇,初三初四打(舞)到节”的民谣。舞队活动时敲锣打鼓,走街串巷,挨户(游、何、元、詹四姓则局限于本姓聚落范围)进行表演,并接受赠金。初五日午时后,各姓舞队,必须在县城大街上进行会演,俗称“打(舞)长街”。在“打长街”时所有“戏头舞”队,各自把最精彩的招数亮出来,以争取观众的好评。

  撮约

  三个人一组合,戴着“戏头舞”用的面具(禁用“判官”、“袅娘”的面具),其中一人手执艾条,二人分别敲锣打鼓,“嘭嘭朴!嘭嘭朴!”走街串户,执艾条者在各家一边转圈一边作驱瘟逐疫的动作,并发出“呜嘻!呜嘻!”的呼叫,所到的人家,都必须付给少量赠金。此习惯出现在县城端午节那天,活动时间从黎明到午时止。

  划龙船

  即龙舟竞渡。建国前,公溪、流坑、官庄等几个有较大河床的地方,每年端午节都有“划龙船”活动,参加这一活动的主要是村中的男性青壮年,女性一般不参加。其船只设备的费用由当地祠堂庙宇里的公产开支。建国初,流坑仍有端阳节划龙船的习俗,1960年以后停止。

  烧塔

  每逢中秋日,全县城乡的孩子们往往自发地拾捡大小碎瓦片或碎陶器片,在房前屋后的空地上砌成一座座空心宝塔。从傍晚开始,孩子们将向各家集来的木柴,在“空心宝塔”里燃烧,当塔身燃到呈现赤红时,便向塔上浇泼煤油或樟油,待塔身冒出熊熊的火舌后,则扑上谷糠或木屑,致使塔身喷射出红、黄、蓝等颜色的火焰,吸引许多成人或小孩围观。据民间传说,这种在中秋月夜烧了塔的地方,可以“驱鬼逐邪”确保平安。这种烧塔的习俗至今仍有出现。

  荡秋千

  民间叫“打秋千”。是公溪、航桥、山砀等地在中秋夜开展的一种民间体育活动。所有的“秋千”是临时用长杉条木架搭而成。活动有单人或双人表演荡,也有二三架秋千同时进行的“竞赛荡”,很能吸引观赏者。由于参加表演和竞赛的人,平日很少练习技巧,再加上所有“秋千”的架设不符合规格,容易出问题,所以民间有一首儿歌形容它的危险性:“打秋千,上半天,跌下来,做神仙(比喻跌瘸了脚好象“八仙”中的铁拐李)”。

  玩儿郎

  每年中秋节前,农历八月十一日,在我县南村(现南村乡所在地)都要举办一次玩儿郎活动。所谓玩儿郎就是选拔天真活泼、聪明伶俐的10岁左右男孩童,身穿各种戏装,化装成戏剧中的各类人物,如“牛郎织女”、“天女散花”、“刘海吊蟾”、“白蛇传”等等,用若干方桌翻转经过精心打扮,分别抬装游街观赏,每台桌前配有鼓乐,吹奏同类似的曲调,颇受群众喜爱。建国后,这习俗被破除。

  装故事

  这是乐安县太湖坪村(现湖坪乡所在地)的一种每年农历八月十二、十四、十五日举办的一种传统文艺活动,与南村的玩儿郎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他们把化装成各种戏剧中人物的孩童,不用方桌抬,而是用专门制作好的铁架子撑。每个铁架配备8个壮汉轮流支撑,每一台戏为一个铁架,每台前面由鼓乐开道,曲调优雅,人物形象逼真,远近数里的亲朋都纷纷应邀前来观赏,深受群众喜爱。建国后,这一习俗基本破除,但近几年偶有恢复。

  舞草龙

  建国前,本县湖坪等地,每年从农历八月初一起,乡人有组织“舞草龙”的娱乐活动。县城则在干旱年月出现“舞草龙”,这种“草龙”是用稻草扎成龙头、龙尾、龙身,再用草绳联接成9节长龙,龙的头尾身等处皆插满了点燃的“线香”,以9人举龙,一个举“珠”(也是用稻草扎成的),敲锣打鼓,串游本地各村落或本圩镇的大街小巷。在空场上作“舞龙”表演,每表演一段时间,也像元宵滚龙灯一样,插进“喝彩”活动。这种“草龙”,舞动起来活像一条火龙,故又名“滚火龙”。

  舞板凳龙

  建国前,农村较小的村落,在中秋节有“板凳龙”表演,这种“板凳龙”,是在一条长板凳上用稻草扎成一条“龙”形,再在“龙”身上披上红布并插满点燃的“线香”,以一人举起,按锣鼓的节奏作各种龙舞表演,甚为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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