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诺奖评委 需要一个说法
充斥于日常评奖的,是无休止的运作、无底线的勾兑,公众早已习焉不察了。而将这种中国式评奖的风气输出国外,从情理上并不难于理解。
诺贝尔文学奖18位终身评委之一、汉学家马悦然日前在上海表示,自己经常收到一些中国作家的来信,请他翻译作品、推荐参评诺奖。还说:“有位山东文化干部半年之前给我寄了很多画、古书,还说他本人很阔,奖金我可以留下,名誉归他,我都退回去了。后来发现,他开始给瑞典学院诺贝尔奖小组主席写信了。”(10月22日《重庆商报》)
马悦然自己主动爆料,言辞颇为具体,想必确有其事。为诺奖的清白计,为文学的纯洁计,该事件颇有追问的必要。
其一,此一说法甫出,很多人立马就相信了、愤怒了。为什么?2011年,网络上即有说法称,国内某作家以60万美元贿赂诺奖评委马悦然,尽管马悦然否认了传言,但该作家在自述“买诺奖”意图时说:“国内的许多文学大奖,当然也包括娱乐圈的,都可以‘买奖’……”这位作家的话语不排除有夸大的成分,不过,熟悉国内文化界运作的人都知道,此言并非捕风捉影。
2011年,因涉嫌严重违纪,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被立案调查。此前,冯伟林的散文集《谁与历史同行》在2007年第四届鲁迅文学奖散文奖初评中获得满票,在2010年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选中再获散文奖初评第一名。评价如此之高,真的是文章出色吗?很快,即传出冯伟林涉嫌抄袭的消息。
而早在冯伟林落马之前,作协会员、山东省齐河县县委书记李凤臣也因贪腐被查处。这位一年多时间即连续出版七本诗集的“著名诗人”,也曾引发公众广泛质疑。这些例子可能比较极端,但充斥于日常评奖的,则是无休止的运作、无底线的勾兑,公众早已习焉不察了。而将这种中国式评奖的风气输出国外,从情理上并不难于理解。
其二,山东文化干部何以张口就是很阔,并“坦然”分割名与利?其实,这里边隐藏的,还是一种利益的考量。不要奖金并不等于不要利益,漫说这只是一纸空头支票,即便名誉一项,同样可以换来丰厚的收益。这一点,从眼下莫言获奖而产生的后续效应即可明了。
也因此,对于这起贿赂事件不可说说而已。
对于国内有关部门而言,应该介入调查这一事件,这名文化干部是谁?又是画、又是古书,这些东西从何而来?花费的到底是公款还是私财?干部的身份在其“阔”起来的过程中起到何等作用?凡此种种,关乎民众权利,关乎公共利益,都需要一个说法,不能一笑而过。
本文由'硕辰少爷'发布,不代表演示站立场,转载/删除联系作者,如需删除请-> 关于侵权处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