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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大贪官奸臣严嵩

  严嵩 明嘉靖四十四年,窃权达二十多年的奸相严嵩,终于失败倒台。其子严世蕃斩于京师,人心称快。严嵩的脑袋虽然保住,但受到籍没的处置。籍没,也就是抄家,将全部家产充公。据说,东厂、西厂在抄严嵩的家时,有过一本账,后来印成一册书,书名《天水冰山录》,记载了这个中国历史上特大贪污犯之一,积二十年之搜刮,所积聚起的像山一样的财富。取这个书名,就是来自太阳一出冰山落的语意。

  严嵩发迹颇晚,其春风得意时已六十出头,半截入土,但捞起钱来,却如饿虎下山,永无厌足。别看此人起步迟了,但贪污的悟性高,动作快,手段恶,胃口大,一进入内阁,就把嘉靖哄得团团转,马上把几个同僚,如曾铣、夏言,排挤出局;正直大臣,如杨继盛、沈鍊,予以杀害。从此,他作为首辅,主政长达二十一年之久。这段时期,也是嘉靖跟臣下闹情绪,索性不理朝事,搬到西园去炼丹,拒绝上朝的罢工时期。朝臣们都无法见他一面。严嵩独蒙圣眷,于是才有了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的贪污机会。

  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是一个比他坏上十倍的败类,两人沆瀣一气,卖官鬻职,贿赂公行,敲诈勒索,作恶多端,搜刮民财,疯狂聚敛。据《天水冰山录》所载,仅是他北京的府邸,江西的老家,查抄出来的财产,计有:一,纯金器皿3185件,重量11000余两;二,玉器857件;三,耳环耳坠267双;四,布缎绫罗纱绒14300余段;扇柄27300余把;五,南昌和分宜的第宅房店3300余间。总值约合人民币3亿至4亿元的样子。

  但清人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五《明代宦官》一节中责疑:严嵩为相二十年,《明史》所记籍没之数,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不可胜记,此已属可骇。而稗史所载,严世蕃与其妻窖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见之。及嵩至,亦大骇,以多藏厚亡为虑。则史传所载,尚非实数。赵翼认为,太监刘瑾窃权当政,论贪龄(如果有这种计算方法的话),不过五六年,就捞得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几乎是严嵩全部贪污总数的三百倍。而严嵩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是两个人开的合股公司,能量特别大,贪龄也是刘瑾的四倍,怎么奋斗了二十年,只是刘瑾的一个零头呢?所以,他相信野史所载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的说法,比较接近实际。

  显然,严嵩的贪污所得,绝对不是书上说的这个数字。这里面有朱厚熜给自己好交代的因素在内;试想,他这个当皇帝的,宠幸了一个二十年的亲信,竟成为这样的贪污之最,那么,在历代帝王中,他恐怕也算是一个昏君之最。于是,不得不想法关照他的东厂、西厂的锦衣卫,去查抄时,尽量缩小其账面额度,以遮掩天下人耳目。所以杀了严世蕃以后,朱厚熜特意饶了严嵩一条命,让他削籍回乡看守坟茔,证明他并非罪不容诛,也有稍稍给自己留一点面子的意思在内。

  在嘉靖的包庇之下,严嵩在穷凶极恶地贪赃枉法、想尽办法疯狂攫取、权钱交换无可厌足、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时,根本想不到他所营造的金山银山,可惜是座冰山,太阳一出,便化了,到头来,无不一场空。据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都中名人所书市招匾对,庚子拳乱,毁于兵燹,而严嵩所书之六必居三字,严世蕃所书之鹤年堂三字,巍然独存。分宜父子,淫贪误国,罪通于天,与桧贼齐名,至今三尺童子皆羞之,乃其恶札亦几经沧桑而不毁,倘所谓贻臭非耶?如今,六必居在煤市街,鹤年堂在菜市口,牌匾仍旧挂着,二严的署名不存。人们走过这些店铺时,无不驻足,而且,不禁深思,冰山易化,臭名永存,主犯二严,千秋拷问,但是,那个包庇犯嘉靖呢?他能逃脱历史的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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