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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繁杂的城市

  繁杂的意思,跟繁华关系不大,而是繁复、复杂,某种意义上有点类似于《新周刊》所言的“说不清”。许多人都在议论广州最近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如果是花园,我看也是博尔赫斯笔下的“交叉小径的花园”,就是迷宫一般的繁复、神秘、说不清。作为一个在广州外围生活了多年的观察者,我每次进入广州都感觉会迷路,这个城市真的就像迷宫,又是桥又是路,又是地铁又是隧道,很容易让人犯晕的。起初,我以为只是因为本人方位感太差,又读不懂广州地图,才有这样的感觉,后来与一些资深的广州市民聊天,得知这并不是一种错觉。他们告诉我说,历代治理广州的官员,都是一些特别有作为的人,把心血倾注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于是,无数的作为、心血、个性,叠加在一起,就让广州变得异常的繁杂和说不清了。

  广州是个脑满肠肥的男人城市吧?因为广州的市民们讲究吃喝,“食不厌精”,所谓“吃在广州”嘛。这一点是这个城市最传统的形象,是和城市外围四乡的风物联系在一起的。说到对食物的讲究,广州人的始祖可能是顺德人,据说顺德人吃鱼,能把本地鱼和几十里外的外地鱼吃出来。几十里外的鱼,一边用死水养着一边挑运过来,据说会有一丝特殊的混沌味儿,一般人是吃不出来的,但他们的嘴巴就有这么刁。人们心目中的广州,该就是这样的美食家,吃成了个大胖子。由于营养好,会调理,所以总是红光满面;又因为向来并不注重衣着的缘故,看上去还有些粗俗。但是说广州是个最繁杂的城市,就意味着以上这种说法并不能够完全让人满意。事实上,广州似乎也是个女人味很足的情色城市,环佩叮当,风情万种,满街都飘着香水味儿。广州话虽然不是吴侬软语,但是若让女人们着意说起来,也是一种十分性感的语言。有人说广州话天生就是用来谈恋爱的,比如他们把恋爱说成“拍拖”,这一“拍”一“拖”,就有那么几分特殊的缠绵和旖妮。那么广州究竟是个男性城市还是个女性城市呢?广州就是这么复杂,我认为这是一个雌雄同体的城市。

  这里说的是雌雄同体,若说不男不女,就变成个贬义词了,但我宁可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繁复,是一种杂多,而不是烦乱。比如说吧,食色,性也。将广州视作个食城,一个饕餮者,这显然是个男性形象,但却又不是个一味大吃大喝的男人,他吃得精细、讲究,有时甚至像女人那般细腻、繁琐。若把广州看成一个色城呢?她也涂脂抹粉,也卖弄风情,但她化起装来,似乎总要以让自己觉得舒适为前提,像束腰、缠足这样的事,看来是不会去干的。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广州有男人般的随意、甚至一点儿大大咧咧的味道。广州也小资啊,不过,小资们的生活,和上海明显不同。比如说吃西餐吧,上海人是讲档次的,要去红房子,要依照程式、规矩,左手拿刀,右手持叉,不得弄出刺耳的声响,等等,否则就没有品位了。但是,广州人把西餐也开成个大排档的样子,餐桌一字排开,也放音乐,也点蜡烛,但食客仿佛是在美食广场,随意地谈话,一点也不虔诚。

  广州的文化符号,一定得是个胖子。一是要符合脑满肠肥的传统形象,二是只有胖子,看上去足够庞大,才能体现其繁杂,才有雌雄同体的样子。我没有见过沈宏非,感觉上他应是个胖子,因为他的《写食主义》,很得广州饮食文化的要义。不过,选沈宏非,而不是张梅,作为广州的城市符号,主要是因为沈宏非的语言,既是男性化又是女性化的,是典型的雌雄同体的语言。我最初读沈宏非的文字觉得很吃惊,一点点芝麻大的事,竟可以铺陈出一篇很长(用广州话说,像一匹布那么长)的文章来,读的过程是津津有味的,读完了才觉得什么内容也没有。这种文体,往好里说是语言狂欢,换个说法,也就是女人的琐碎、唠叨。一向以为只有女人才可以这么写的,沈宏非这么写,就是雌雄同体。繁复、博杂、迷离,是典型的广州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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