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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生活禁忌

  旧时,因长期封建统治和迷信思想影响,民间有诸多的禁忌。境内主要有以下几种:

  过年时忌说“完”、“破”、“坏”等“不吉利”的字眼。年除包饺子,忌讳馅、面用光。除夕下水饺忌拉风箱,怕“呛年”。除夕饭忌吃光,认为“面菜用光,来年必荒”。正月初一忌打水,怕惊动了“龙王”;忌做活、忌打碗、盆等器具,忌锅空。除夕、正月初一忌说“死”字等。若有人在这两天内病故,要谎称初二死的;春节前死的人要提前过完“五七”,忌春节后过“五七”,意思是发丧不能发两年。

  新媳妇不过3年,忌讳在婆家过正月十五和腊月初八,说“十五不看灯,看灯死公公”,“腊八不摸勺,摸勺死婆婆”。

  二月二,忌动针线,说“二月二动针线,蝎子、蚰蜒连成串”。

  每月初一、十五忌走亲访友。

  结婚时被褥忌用“不全”之人(即寡妇、无儿或无女者)。姑忌迎亲,姨、嫂忌送亲,有所谓“姑不迎,姨不送,嫂子送了穷光腚”之说。

  孕妇忌在娘家生孩子,说什么“沾了娘家的草,一辈子过不好。”孕妇忌食兔子肉,说是吃了兔子肉生下孩子是豁子嘴。忌吃狗肉,说狗肉化胎;产妇不满月忌串门、动土,犯忌断奶水。

  忌下午看病人,说下午看病人病情会加重。

  借用别人家药锅,忌送还,若要送还,要在锅内放上少许米、面。给病人买药后,忌提着药包串门,意思是会把灾气带给别人。

  盛饭,勺子忌向外侧倒,说这是给犯人盛饭的舀法。忌敲饭筷,一说敲饭筷是骂做饭的,一说意味着没饭吃要去讨饭。忌将筷子插在盛满饭的碗里,因这是供奉死人的方法。

  定亲、结婚等喜庆日子,忌单日;走亲访友赠礼品忌单数。挖井,忌妇女近前。

  建正房,忌高于后邻居正房屋脊,说是会压倒邻居的家运,引起纠纷;也忌偏房高于正房,意思是家运不好。

  人的年龄,忌说七十三、八十四、一百岁。说七十三、八十四是“损头年”,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说法;100岁是人的生命极限,百年之后指人死之后。男人忌说四十一岁,有四十一妨妻子之说。

  建国后,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一些陈规陋习渐除,只有极少数老年人固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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