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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志记载的“称谓习俗”

  家长与晚辈之间的称谓

  称曾祖为“老太太”、“太太”;称曾祖母为“女老太太”、“太太”。沂、武河两岸对曾祖父称“老爷爷”,曾祖母称“老奶奶”;称祖父为“爷爷”,祖母为“奶奶”;称父亲为“爹”或“大(da)”;殡丧礼上哭“爷”,俗云:“叫大轻,叫爹重,哭个爷送了命”;称母亲叫“娘”。建国后,称父亲为“爸爸”,母亲为“妈妈”者居多。称父之亲兄、族兄为“大爷”、“二大爷”……;父之亲弟、族弟为“叔”、“二叔”……。称父之嫂为“大娘”、“二大娘”……;称父之弟媳为“婶子”、“二婶子”……。长辈对未婚晚辈直呼其乳名。对婚后生子者称某某(乳名)的爹,如小华的爹等。对已婚的女儿以婆家姓代替,如老刘家或小王家。夫妻向以你、我、他代称,生育子女后即以孩子某某的爹、某某的娘称之。解放后,互相之间直呼姓名者居多。兄弟之称哥弟,哥嫂对弟媳称弟妹,但多称孩子某某的婶子,对兄妻称嫂子。

  亲戚之间的称谓 对曾外祖父、祖母称“老姥爷”、“老姥娘”;舅父、母称“舅”、“妗子”;母之姊妹称姨,姨的丈夫称姨夫,姑的丈夫称姑夫。小时长辈对晚辈呼乳名,大后曾外祖父母称“重外孙子”、“重外孙女”;外祖父母称男的为“外孙子”,女的为“外孙女”;舅、妗子、姨对男的称外甥,女的称外甥女;姑及姑夫对男的称侄子,女的为侄女;对姑舅的儿女称表哥、表弟、表姐、表妹。

  夫妻间对家庭成员的称呼,在公婆家妻随夫称,在岳父母家夫随妻称,但多数对岳父母称大爷、大娘或叔、婶,现多数已随妻称爹、娘或爸、妈。

  社会称谓

  旧时,对士兵及长官称老总,对社会上一般长者称大爷,年龄相近者称哥、兄弟,对女的长者称大娘,年轻已婚的称大嫂,未婚者称小姑娘。农民之间多称伙计。解放后,官兵和群众之间称同志,对工人称师傅,官兵之间也有呼官衔的或老张老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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