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丧葬费计算标准(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
国家赔偿丧葬费计算标准,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为您推荐】西乡县律师 武功县律师 麻栗坡县律师 沁源县律师 尚义县律师 邢台县律师 东营区律师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法制也在加快进程,人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在增强,在生活中,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侵犯权益,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提起国家赔偿,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就需要了解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下面来介绍一下。
2、 一、国家赔偿丧葬费 工伤赔偿数额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3、(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
4、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
5、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6、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7、(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8、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9、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10、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11、 二、国家赔偿法关于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2、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13、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14、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15、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16、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17、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18、我国相关法律对国家赔偿丧葬费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就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9、如果让被侵权人丧失劳动能力,还应该支付残疾赔偿金,赔偿金等数额主要是考虑伤残等级,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要支付生活费。
20、 延伸阅读: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文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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