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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与“丈夫”

  在西安市有一处6000至7000年前遗留下来的原始社会遗址---半坡遗趾。它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村落遗址反映了当时婚俗:

  当时的人们住在半洞半房的房子里,男人与女人到了婚期时男方就嫁到女方的村子,与女方一起住在事先安排好的“洞房”里(这样就有了洞房一词),为了防止抢婚发生还要将他们关在一起至少3日,并且在婚期内男方将从事所有女方要干的家务及承担女方在村子里的义务,但是不论男方干什么事情都必须与他的妻子保持“一丈”的距离,只有这样做才能保证妻子不被别人带走(这样就有了“丈夫”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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