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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居与散居

  旧时民间村落多为集族而居。如至今还保存明清时期建筑风貌的黄山市黟县宏村、西递村等,村民居舍相连一体,依山抱水,坐北朝南,村中建有宗族祠堂,各户门前留走廊通弄堂,汇总而通往村前一条大道。少数村落依山处筑有围墙,平坦处开挖护村河,体制一如旧式的城堡山寨,易于防火、防盗、防偷,陌生人轻易难以进村,进村也难以找到路径逃走。其弊端是交通闭塞,出入不便。

  共和国成立后,集居的建筑逐渐被拆散化零,各户头喜欢建立独门独户的居室,如建成连三、连五、连七,或“明三暗五”式居室,中间为大厅,左右室各间隔为二,前场后院。多数为土砖瓦房,少数建青砖墙壁;贫户则盖土墙茅屋遮顶。90年代后,农村多数住户已建起两层红砖水泥板顶楼房。2l世纪初,政府提倡移民建镇活动,即将各村落散居的农户,统一划地在公路两旁建筑城镇式多层楼居室,从而开发旧屋场地为良田,以节约土地、用水与材料资源。

  旧时城镇均建成东西对门、南北相向式居室或店面,中间街道贯通,两旁走廊相连。富户则建筑一进三、五重不等的深宅府第,各进之间廊庑相通,中开天井采光,两旁建厢房作居室,正中留前厅、大厅、后厅、正厅等待客或家人团聚场所。共和国成立后,少数城市民众住进了单元楼房;80年代后兴起老城改造,各街道大都建筑有整齐划一的高楼大厦,城镇人以居住单元楼为主。90年代以来,小区建设渐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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