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位的古典起源与传统运用
当行星与性质与它相似的星成相时,对该行星来说是件好事,但若与性质不同的星成相则会使该行星受损,并且所成的是何种相位也是有区别的。 古典起源 数字命理学(灵数学)与几何学的古典哲学——借鉴了物理外表、形状及形式的含义——直接影响了占星学对于相位的解释。在古典占星学中,2颗或更多颗行星出现在相位关系中,该关系的本质由它们所形成的图案形式所决定。例如由120度角所分离的行星,是横贯黄道圈中三角形的一边,因此其含义也是经由三角形所得出,对数字3的辩识是我们理解它们间关系所表达的核心原则。Marcus Manilius (c. 10 AD)在他的《Astronomic》一书中解释了三角形是如何将黄道圈中的星座划分为四组三方星座,以及3组四正星座的类型。与此类似的是,互相间隔的星座能由六角形来关联,而对宫星座则由直线来分开。Manilius的文本中充满着古典新毕达哥拉斯主义的象征,完美的说明了我们当代“角之间的关系”与之是多么近似,并且主要基础就在于他们所展示的宇宙整体间的分区及联系。
“相位(aspect)”一词来自于拉丁文“aspicio”,是“注视”的意思。该词首次出现在中世纪,但在此之前,用来指代行星成相位的类似用词是“regarded”、“beheld”、“viewed”、“looked at”、 “witnessed”、或 “saw' each other”(注:都是类似看、注视的意思)。许多古典文本告诉我们将合相(conjunction)称之为相位(aspect)并不合适,原因是这些结合在一起的行星并不能在视线中看见彼此,而是在物理实质上结合到了一起。通常用“有形物质/身体(corpreal、bodily)”来作为术语的前缀,强调了该组合是实质上的合为一体,更甚于视线的交融。有些占星家主张当事件发生在黄纬中同纬度时也适用,就现代而言,它的效力就是结合了所参与行星的影响。现代占星学中的绝大多数次要相位在古典占星中并不认可。事实是就他们的哲学体系基础来说,他们不会接受无法将黄道星座圈封闭且完整分割的形状。只有2个次要相位有着古典历史:30度半六合(semi-sextile)满足了要求;以及150度梅花相位(inconjunct/quincunx)——它带来的是种全然颠倒的意义,因为事实上在它所表现的区域中,没有什么相位关系是可能存在的(如下图所示)。
在极大程度上,半六合(semi-sextile)不列入考虑之列,因为它的影响过于微弱,可以忽略,原因是两个星座间的角度过于迟钝,使得在其间的行星无法获得清晰的视野。Manilius解释道:“它们间的注视得在远距离星座间才可以看得见彼此”。采用这条的地方,暗示着相位的采用得符合具有含糊近似性的条件;某个关系不可能带来动态事件,除非受到其他证据的支持。Inconjunct梅花相位是指成150度角的行星。它在黄道圈中无法给出一个具有封闭形状的多边形,这种组合本身意味着一种天生厌恶的状态,被认为不吉或陌生感。而形成这种几何形状的行星被视作互相拒绝,标志着几乎恶意的缺乏同情。在古典文学中,ablepton意思经常会是“无法看见”或“盲”,而asyndeton的意思是无连接/分离,aversum是指离开,alienum指不熟悉/生疏。就天性来说,三分拱相(trine)是最有利的相位,因为它的形状中生来就存在着和谐与平衡。它有能力在行星间轻易达成协定,并让它们彼此有着好感的回应。结果有利与否完全取决于所涉及到的行星及行星代表的象征——带有破坏性质的凶星土星即使与拥有暴力能量的弱势(debilitated)火星形成和谐相位,必然也会产生种带来强制性灾难事件的影响。刑(square)相位,众所周知也被称作四分相,并不是全然不良的相位。虽然无法如三分拱相位那般简单地提供一致协议,事实上这些星座却彼此间拥有强力的视线,这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着承认及力量的流动。Manilius解释说三分拱相的力量比四分刑相更好,但也说它们互相间毫不逊色:“无论参与四分刑相或三分拱相端点位置的是哪些行星,它们间都有着天然赋予的同盟关系及普遍性法则,彼此之间有着共同的友好和友方应享的权利。”只有当参与的行星是凶星或不吉的行星时,刑相位才会毫无疑问地带来破坏,虽然许多文本中提及接纳(reception)或存在其他一些形式的亲近关系能带来积极影响。这种所谓的“坏”相位被赋予积极解释的例证贯穿于Dorotheus和Sidn的古籍中。在这里,我们被告知,“如果月亮的三分主星落于好的位置,并且与月亮同宫或冲/刑/拱的宫位,比起三分主星没有与上升点或月亮形成相位来说,要来得好。”后者对于此人来说是个有害迹象。Dorotheus提醒我们相位关系的本质大体上取决于力量、性质、以及所涉及行星的总体状况这些因素。木星与金星的三分拱相也许意味着名望,同时他也告诫说,如果金星遭受折磨的话,那么则意味着经由可耻的关系而招致臭名昭著的骂名。同样,如果所参与的行星落位良好、具有尊贵秉赋且彼此友好的话,四分刑相位也不会带来伤害。Dorotheus指出,三分拱相是带有许多爱的一种相位,刑相包含的爱是中等数量的。而冲相就不带有什么友谊了;这种相位是基于数字2的分裂象征,是分离与敌对的缩影。只有在很偶尔的情况下才会带来一致性——通常是在冲突的各方因为不稳定的关系而罢工的时候。Manilius承认,在对冲的两个星座间的基本相似处就是他们共同的阴阳性别,但除此之外的更明显差异还是占据了首要地位: “面对面的两个星座形成了对冲,由于他们的天性,因而经常会形成紧密关系,互相间也会产生支持,这是因为其阴阳性别一致。但在这层关系之上,季节占了优势:巨蟹抵触摩羯,虽然两者同属阴性,但由于夏季与冬季相冲突,那这两个星座处在斗争中也就不奇怪了。”冲相位(opposition)不仅仅是不友好,更是非常强力且强势的相位,因为行星彼此间对于对方都有着清晰而直接的观点。六合(sextile)相位是个迟钝的角度,视线也比较弱,它的重要性经常被古典学者所低估。在它被运用时,它的出处来自于数字3,决定了对它的解释。Dorotheus提到它就类似三分拱相,只是更弱一些。“成相(application)”和容许度的延伸假定行星处在顺行状态,那么相位一般是指由移动较快的行星“投射”出去,并由移动较慢的行星接受。那颗“投射”的行星负责将相位的影响带去并显现,但作为接受方的行星,其力量、尊贵、和大致情况将决定其表达模式。辨别入相和出离相位的区别也是有必要的。因为在古典占星中,出离的相位代表早期的生活、年长者、以及过去的事件;而入相位则用来象征较年轻者(在当事人之后出生的人)、晚期生活状态、以及未来的事件。古典占星对于相位和容许度的态度明显比现代占星更宽松些。其简单的规则是两个成相星座内的任何行星同样也都成相,而无视具体度数。有时侯,星座宫头会用来限制相位的影响。正如12世纪 Ibn Ezra的著作中告诉我们的那样,他声称在古代并不把两颗行星的合相考虑在内,即便它们在容许度范围内,除非两者在同一个星座内。然而,虽然Ezra写了这条规则,同时他又表示并不赞同:“如果两颗行星分别处在两个星座内,并且彼此处在对方星体的影响力之下,这也必须不能称之为合相,因为它们在不同的星座内。这是古代先贤的观点,但是我,亚伯拉罕(Abraham),作为本书的编者,并不赞同他们的观点。”(注解:Ezra也提出了他的观点(Aphorism 36 of Chapter 8),认为合相会带来一种“绝境逢生”的效果。如果A行星在与B行星进入精确合相之前,B行星进入了另外个星座,且A行星继续追赶并最终追上了B,同时,在A追上B之前,无其他行星与B成相位,则占算的事宜会经历绝境后得到完成。)在实战中,许多古典占星家是承认当行星处在精确容许度范围内但却又越过了星座边界时所形成的相位。同样,即便是在古典时期,许多著作也提醒学生计算由星座所形成的相位,并不能只看关于形状的哲理(即是星座间的相位),考虑其实际的度数才更正确。例如,某颗行星位于狮子座28度,就星座间的相位关系而言,它与射手座2度位置上的行星呈拱相,但是如果以度数来测量的话,这两颗行星更接近刑相位。在古典占星中,后者称之为“partile”,属于以位置为基础的相位,因为它考虑位置(也就是度数)更甚于星座。而由星座间的关系来判断的相位称之为“platick”,是以“平面”、“大面积”为单位而论的。在后期的占星术中,“partile”通常是指接近成相或完美成相的相位,而“platick”指的是比较宽松的相位,或是处于容许度范围内的宽松相位。
在Vettius Valens保存的绝大多数古典星盘判定中,用来计算相位的标准程序看来是基于星座而判断,因为他很少为行星度数位置而困扰。然而某些段落也显示了这种简单的途径只适用于一般情况。在某个案例中,他指出发生在金牛和处女座之间的有害相位是“因为它处在由度数所决定的刑相位置上”,由此而来我们可以看到,独立于星座关系之外的行星相位考量是不能完全忽视的。容许度起源于确定限制范围的需求,在容许度范围内,以度数计算的相位能克服以星座为衡量方式的相位关联作用。基本上它是试图对“完善”下定义——也就是在那个范围内可以感受到相位最强大的力量。通常当度数精确成相时可以体现出相位的作用,但对此也存在着各种意见,而且在2世纪 Antiochus的著作里提到成相或合相得发生在3度内。11世纪阿拉伯占星师AL-Biruni的著作中同样包含了一份行星容许度列表,据称是复制自3世纪 Porphyrius的工作档案。遗憾的是,关于古典占星中容许度的应用,我们目前没有清晰且不含糊的例子,只能基于后代的文书记载,对它们的发展作出合理的猜测。在拉丁文中,“orbis”的意思类似“圈子circle”或“范围”,定义了行星容许度就是紧紧围绕在它周围的空间。部分学者指出行星的容许度就等同它本身个体的力量,可以将之视为高电荷的环,虽然肉眼无法看见,但却充满于行星影响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相当确信太阳和月亮的容许度取自它们发生日光效应(heliacal phenomena)的距离。太阳的古典容许度范围是15-17度,当行星进入大致这段距离内时,它会无法被肉眼所见。而月亮的容许度约12度左右,这距离是日月合相后,新月再次作为发光体出现的距离。它比其他行星来说,可以在较短的距离内就可视,因为月亮多少还是属于发光体。这种计算只能大致而言,因为它们受到行星光照以及当时季节的影响。可能所有行星容许度都来自于早期对被太阳光芒遮掩情况的尝试性记录。下表展现了第4世纪罗马占星师Firmicus用来测定的依据,计算当太阳距离行星多少度后行星才能作为晨星看待。所谓晨星,就是在太阳之前升起在地平线上的行星,而夜星则是在太阳之后西落的星。而水星的数字属于例外(它特别难被肉眼所见),对比古典容许度列表后可发现,其他行星的限制范围十分近似。Abraham ibn Ezra也给出了一份详细且启蒙式的解说,阐述了在行星和太阳之间的合相和出相各自的关系。
另一个争议是,无论如何,外行星的容许度范围不应当以任何视觉弧为基础,而是仅仅依赖于该行星的强度和优势。因此,外行星火星、木星、土星有着更突出的影响,因此比起内行星水星和金星来,相应的给予了它们更大的容许度。这可能是因为容许度是从对两种因素的确认而发展起来的,那即是从根本上来说,是以太阳光的显露范围为基础,但将力量优势的影响包含入内能使它更为完善。11世纪时,Al-biruni在他《Elements in the Art of Astrology》一书中写道,分歧显然在于“完善的限制范围”如何才算合适。我们可以通过他对多种可用定义的解释,以及所使用系统背后的逻辑来看出来。部分占星师对所有相位的任何一侧都使用12度的容许度(基于月亮的容许度范围);其他人则使用15度容许度(基于太阳的容许度范围);他们都是通过托勒密而得出的结论,托勒密在《Tetrabiblos》一书中,对上升点给予了特殊的5度容许度,看起来如此混乱,那也就不奇怪为何容许度问题通常大家都避开了。用任何种类的细节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早期文本之一,是法国占星家Claude Dariot(1533-1594)所著。他的工作对于容许度应当如何确定提供了一份清晰的解释,而他的方式也成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占星家的标准。 半容许度作为对容许度的介绍,Dariot首先简单提及“成相”可以离完美成相差距6度。但而后他提出了自己更认可的系统,认为相位容许度得由相关两颗行星各自有意义的容许度来决定。他指出,容许度有点象行星的圈子、辐射或者射线,通过它行星可以通过自体的合相或其他相位来结合。他遵从Al-Biruni指定的行星限制范围,并解释这些计算是根据每个行星容许度的半径而得。例如,水星,总容许度为14度,那么其自身两侧各自的容许度为7度,而月亮总容许度范围为24度,每侧为12度。虽然当行星各自向对方行进时会出现些预期效果,但只有当水星和月亮“触及”彼此容许度的一半时,所谓的完成期(此处我们指的是成相)才真正开始;在这时,相位的力量开始发生可识别的影响。这种中间地带被称之为“容许度的一半(moiety of the orb)”,起源于拉丁文的“medietas”,在15世纪的法文中写作“moitié”,意思是“中间”。按照Dariot的计算,行星各自容许度的中间值按下表所示:
据Dariot所言,水星和月亮得距离9.5度时才算开始形成相位——也就是各自容许度的一半。
(水星=3.5度)+(月亮=6度),从这个点位开始,相位的影响才会开始逐渐增长,直至完美成相。之后,相位开始脱离,但其影响力直至行星完全移出它们各自容许度的一半。
因此,涉及到水星和金星的相位则从两星相距7度开始成相(因其半容许度相加为3.5+3.5=7度)。而太阳和月亮成相的容许度则更大,为7.5+6=13.5度,可见发光体本身的巨大重要性。一旦行星精确成相之后,就开始进入分离阶段,但相位的影响却依然保留,直至他们移出了半容许度范围为止。按照Dariot的计算,如果月亮和水星出离相位10度之后,就不会产生可被识别的影响了。仅仅在上个世纪开始,容许度才开始由相位的本质来决定更甚于根据牵涉到的行星而定,这一简化的过程很难被接受的一点是,某些行星的影响强度远胜于其他行星。然而,如果我们认为相位仅仅是描述行星能量结合方式的特征,那么也许就能认可根据参与行星的强度和真实性来推导出其影响的容许范围,其逻辑性更胜于通过行星连接关系性质其本身。 右交角(Dexter)和左交角(Sinister)拱、刑、六合在古典占星学中有时被称之为“双侧相位(two-sided aspects)”,因为它们可以由左边或右边的任何行星投射过来。如果某颗行星落于白羊座,并同摩羯座内的行星相刑,则被称之为“dexter”右交角相位(“dexter”意味着右侧);如果它刑上了巨蟹座内的某颗行星,则称之为“sinister”(左交角)。这些组合的解释也是同毕达哥拉斯(Pythagorean)的哲学和星座互相间的视角有关。他们的视线据说是跟随星空日常移动的情况而来,因而右交角(dexter)所描述的视线是天然的、前视的,而左交角则是后天人为的、后视的。在下图图表中演示了右交角(dexter)和左交角(sinister)同行星移动是如何关联起来的。每天行星从东往西围绕地球宣传。它们出现在东地平线上,再运行到天顶,最终西落消失于视野。白天的行星跨越天空的移动在古典占星中被视为至高无上,虽然在现代著作中它几乎被忽略。因为我们已经丢失了相当多关于地心的理解,该理解依赖于我们象征主义符号化的基础,重点反而已经代之以行星逆时针运行经过各星座。这描述了行星越过星座的天文运动,但却失去了从地球看星空的视角,并忽略了日夜两极分化的重要意义。古典占星师认为昼间移动是以他们的艺术感为中心,并称之为天空的自然运动。Manilius解释说,当某星座出现在地平线上时,它的视线是向着之前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星座,而不是之后的星座。白羊对着水瓶座是属于往前看的六合相位,看摩羯则是90度刑相,射手是拱相。摩羯看向天秤,就如同白羊看摩羯一样是向前看的,同样巨蟹看待白羊的距离也是一样,依此类推巨蟹也属天秤的左侧:在前的星座被算作右边的星座。右交角(dexter)相位因此更直接些,因为视线是通过昼间位移来携带而行的,它比起左交角(sinister)来说具有更强大的影响,更可能产生一种简单且具有表现力的效果。左交角(sinister)相位,因为是逆着星空夜间移动的方向,因而是“向后看”,偏弱、无序、颠倒、或有些虚弱。这条款通常表达的是古代及普遍的看法,即是说“右”为显性、强力,且与白昼性质相关,而“左”为隐性、被动消极、及夜间性质。因此,“左交角(sinister)”这个词,是特别用来描述那些属于左边的事物,引申的意义是黑暗、隐藏之物,或处在不自然的状态之下。
占据支配地位的行星 古典占星也告诉我们在相位中居于右侧的行星(注:就是以白昼移动路线而言在前方的那个)对于左边一方而言(如上图中白羊月亮对于水星巨蟹来说占据支配地位,而摩羯土星则支配白羊月亮)占据支配、克制、压制的地位。如果一颗吉星能支配一颗凶星的话,则情况会好得多——可以借此减少凶星的破坏力——这比让凶星压制吉星要来得好些。例如,Dorotheus告诉我们,如果木星通过刑相位压制了火星,则此人将是高贵、坚定、有同情心。但如果是火星压制木星,则此人迟钝、令人讨厌、喜诽谤。
古典占星家如Vettius Valens对居于支配地位的行星作了很大程度的运用。在下图星盘中,他描述了水瓶座土星是如何给某人带去危险的一年,当时他得病,在海上死里逃生,支付了非常昂贵的诉讼费(但最终他得胜了)。Valens解释道,虽然土星落于角宫第7宫,但它被天秤金星通过拱相位、以及天蝎木星通过刑相位压制。因而,由于吉星压制了土星,并处于命令的地位,因而土星造成的严重损害受到了遏制,此人的不幸也有所减轻。 依此类推,任何行星落于第9、10、11宫时,都会带来最强力的影响——尤其是第10宫,因为中天支配着上升,因而任何行星落于第10宫都处于支配地位。托勒密(Ptolemy)在论述关于死亡事务时指出,(除了上升和下降之外),唯一还具有支配之力的宫位是从上升点数起的第9、10、11宫,这是生命的要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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