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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教育局

2015年合作伙伴───德化县教育局介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指导、协调、督导、评估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指导教育系统社团组织的工作。

(五)组织拟订本级财政预算内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统筹安排和管理各类教育事业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

(六)参与管理使用教育事业费附加,指导开展社会集资和创办各级各类教育基金。

(七)督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国防教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八)负责全县各类学历教育报名、考试工作,主管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负责本县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扶持发展校办产业,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教育条件装备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

1.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机关事务的工作协调等工作;负责督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文书、安全保密、文印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和文稿,参与调研教育政策,管理德化教育信息网,督查上级交办的事项。

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调配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督促实施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人事股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做好中学、中心小学及县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及全县学校离退休干部、教职工服务管理。

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检查落实教育系统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

负责局机关和中学、中心小学及县直学校的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的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指导师资的培养和在职教师的进修培训,做好新教师的业务培训、转正管理,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本县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以及本县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

3.计划财务股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年度教育事业、财务、基建统计。

负责安排、管理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多渠道筹措的教育经费,参与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指导、管理教育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学校财会人员。检查、监督所属学校财务收支、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及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检查、督促学校的收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检查、督促、指导教育系统的校舍建设、校园规划,负责本局机关基建、绿化美化工作。

负责审定校办产业、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争取校办产业优惠政策,指导、扶持、发展各类校办产业,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实验室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开展电化教育、信息化教育,负责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及簿籍管理工作。组织培训校办企业、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管理人员,协助评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具体指导教育系统装备管理事业机构开展工作。

(二)执法监察股(宣传德育股)

1.执法监察股职责:

负责组织教育执法检查,办理或协调办理教育违法一般性案件有关事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教育违法案件。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学校工作,维护学校校园治安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协助公安部门健全和完善学校保卫工作体系和查处与教育有关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处理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指导监察信访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的监察工作。对招生、新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聘、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等进行监察。

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财务进行审计,加强检查、督促、指导中小学管理好财务。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内部监督。

负责对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人员提出经济处罚措施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建议。

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2.宣传德育股职责:

负责宣传、信息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负责抓好学校思想品德的建设和改革;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负责指导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园的安定稳定工作。

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开展工作;抓好学校德育队伍建设、组织好德育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好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德育工作者的工作;组织推荐评选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三)招生办公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招生办公室职责:

组织、管理本县普通高校、高中、初中学校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负责组织招生报名等各项考务工作,组织考试,加强考风考纪管理。

组织、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省举办的会考考试,负责有关考务工作,加强考场管理,负责考生考籍和会考成绩管理,办理会考合格证书。

组织、管理本县考生参加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组织报名等各项考务工作,发放单科合格证书及办理毕业文凭。

组织、管理本县成人高招报名考务工作,负责本县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2.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本县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建立与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负责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负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中等教育股

检查、督促、指导全县普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发展普通中学教育的指示、决定。

负责指导、推动乡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工作。

负责指导普通中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全县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职业中专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宣传、指导工作。

配合有关股室,加强普通中学师资队伍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保健、音乐、美术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全县性的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

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协助推行职业证书制度。

负责拟订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指导发展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协调管理成人中专学校,指导建立农村三级办学网络,加强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协调、指导开展农民文化技术培训、老年教育工作。

(五)初等教育股

负责全县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指导与业务管理。

参与制定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与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督促全县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推动全县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发展特殊教育。指导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组织指导达标、示范学校评估活动,开展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科研工作。配合有关股室加强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组织全县性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

指导部门、行业、企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加强各类幼儿园常规管理,组织开展省、市、县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及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监督、指导、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及县委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教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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