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副市长李良海简历照片 分管领域腐败多发被追责
因所分管的下属单位近年来发生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海南省东方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良海被海南省纪委追责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李良海简历照片
李良海,男,198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分管华侨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机、农技、热作、畜牧)、农业综合执法、林业、海洋渔业、水务(三防)、科技、农综、供水等工作;联系科协、大田坡鹿保护区、猕猴岭林场、岛西林场、气象等工作。
东方市副市长李良海
1979.12--1982.08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学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5.01 广东省东方县四更镇农技中心技术员
1985.01--1988.04 广东省东方县农业局技术干部
1988.04--1990.12 海南省东方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0.12--1993.07 海南省东方县农业局副局长
1993.07--1998.05 海南省东方市农综服务中心副主任
1998.05--1999.01 海南省东方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市委常委会秘书
1999.01--2001.02 海南省东方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1.02--2003.07 海南省东方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2003.07--2007.01 海南省东方市财政局局长
2007.01--2007.02 海南省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2007.02--2010.12 海南省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0.12--2011.01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1.01--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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