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山中学2018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全文
莆田中山中学2018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8】39号)和《荔城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我校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我校严格要求“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学校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及统筹解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范围
1.招收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均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原村民子女。对2018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该片区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安排在莆田第九中学就学。(注:英龙居委会招生区域按往年划定范围,与麟峰小学一致)
2.政策性照顾入学的。
3.学校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三、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条件
1.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含)前的适龄少年儿童。
2.2018年秋季新生入学年龄: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七年级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及公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二)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我校划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2.具体条件:
(1) 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或不同地址但均属我校划片区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当年3-5月的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同一地址的户籍及该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019年起,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个人(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户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参加学校片区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三)、政策性入学
由招生办统一审核、安排的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房产,但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以及2018年1月1日(含)后回迁的原镇海村民的适龄少年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的,且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明或居住证、租房合同、合同中房东的房产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的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中心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社会保险补缴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或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实体店面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非实体店面实际经商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经营者在本店、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
备注:务工地及暂住地均属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中山中学剩余学位摇号申请报名,不在以上学校片区内或符合摇号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
④、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子女学历的证件(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2)派位顺序: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是随迁子女、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
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参加中山中学电脑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第九中学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九中;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乡镇中学。
2.参加派位及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含租房合同及合同中房东的房产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电脑派位及统筹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入学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五、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8年秋季新生招生方案。我校招生过程严格在招生办及招生监察全程监督下进行,规范运作。
1.6月20日至7月15日,新生家为充分发挥教育资源共享的作用,承担教育集团章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充分发挥教育资源共享的作用,承担教育集团章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充分发挥教育资源共享的作用,承担教育集团章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2.7月16日至7月23日,到我校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材料认证。
3.7月26日至7月27日,向社会公布我校学位剩余情况,并进行电脑派位。学位剩余情况和派位结果将在荔城区教育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4.7月28日至7月29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5.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莆田中山中学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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