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专家谈两岸联手处理诈骗案的执行方法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1日表示,两岸或可循“被判刑人移管”方式,让台湾执行在大陆的判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呈元1日指出,大陆从今年开始主张,即使是台湾诈骗犯罪嫌疑人也要由大陆司法机关行使刑事管辖权。
据台湾《旺报》报道,肯亚案后,紧接着发生马来西亚案,对于两岸如何联手处理诈骗案,大陆法学专家指出,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打击困难,两岸双方有必要将处理方式制度化,如《两岸共打协议》的“判刑人移管”,能让台湾嫌犯在大陆被判刑后,转回台湾去服刑。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1日受访表示,诈骗案中的资金去向,也是作为犯罪证据和资产追缴的工作,需要台湾方面合作;他认为,未来在此类诈骗案件上,两岸合作空间广泛。
大陆法治刊物《人民法治》执行总编陈惊天1日受访指出,大陆近年整体诈骗犯罪数不断飘升,对老百姓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困扰,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危害惨重且屡禁不止,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加强跨境合作。
大陆《人民法治》执行总编陈惊天1日指出,此次诈骗案嫌疑人自大马整批遣送,将有利于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陈惊天表示,诈骗案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有组织化趋势,打击困难;他强调,两岸双方的共同目标都是要打击犯罪,两岸应积极推进将司法协助规范化、制度化。
陈惊天认为,从取证角度来看,大陆负责主要侦办有客观的优越性,可采大陆主导、台湾合作的思路讨论如何具体执行。
陈惊天认为,此次案件涉及面广、人多、环节多、流程长,取证非常困难,集体遣送大陆符合国际法及刑事精神,具有正当性,也有利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他强调,大陆的做法完全是为了打击犯罪需要,外界勿将其政治化。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指出,马来西亚将嫌疑人遣送大陆符合国际法,也符合大陆法律,此举有利于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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