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许三多”一审判死
因钱多(钱财两个多亿)、房多(房产多处)、情妇多(两位数),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被送外号“许三多”。昨日,浙江省宁波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许迈永受贿1.45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
熟悉许迈永仕途的干部说,许迈永在拆迁中使用铁腕,得到赏识,最后官至杭州市副市长。
3月16日至18日,宁波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宁波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即现在杭州萧山区)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 合人民币折1.45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担任国有公司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此外,许迈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
5月12日,宁波中院做出判决,许迈永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贪污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官运亨通 铁腕拆迁获赏识
1959年出生的许迈永,16岁就考入师范学校大专班。25岁时出任浙江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此后的仕途一路畅通。从萧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至市委常委、副市长用了8年时间。至1996年开始兼任杭州钱江外商台资投资区江南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自此,许迈永开始了向官商角色的转变。从1997年至2002年索性成为专职商人——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后,又在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西溪湿地、钱江新城等“项目开发处”主管工作,每一处都是许迈永的财富金矿。
一些熟悉许迈永的人说,对抵制搬迁、拒绝补偿的钉子户,许迈永毫不吝惜使用铁腕并得到一些领导的赏识,以至最后官至杭州市副市长。
夫唱妇随 不碍他情妇如云
许迈永的“成就”离不开其妻戚继秋的扶持。这名保管员出身的房地产女大亨多年来积极参与其夫的敛财事业。数年间,采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有价证券、资金转移等方法洗钱。3月21日,在许迈永案公开审理的第三天,戚继秋受贿、洗钱案也在宁波中院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321万余元,帮助许迈永洗钱4131万余元。戚继秋除了入股房地产公司,还是炒股高手。
虽然有一个力助自己“成功”的“贤妻”,但具讽刺的是,许迈永被“双规”后,首先交代的即是其生活作风问题。他供认与其有过特殊关系的女干部、女公务员以及女明星共有两位数。许迈永跟这些女下属发生关系都十分秘密,他经常晚上加班,通常情况下,许迈永会让办公室的灯亮着,自己悄悄打车到某个酒店,再回到办公室继续加班。2009年4月,许迈永被双规。这一年,许迈永正好50岁。牵涉许迈永案的14个单位或个人,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此前有媒介报道,许拥有25套房子。不过,检方的指控材料中,许迈永涉案的住宅房、商铺等共有8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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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18部级巨贪无一死刑
N财新网
9日,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因受贿3318万元,一审被判死缓。许宗衡是一名副部级干部,财新网发现,2009年以来,至少有18名副部级或以上官员被判刑。有的还只判了一审,有的二审已判完。18名官员中,没有一个死刑,5人被判无期徒刑,12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18年有期徒刑,刑期最低,这名“幸运儿”是原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孙瑜。18名官员中,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涉贿金额最多,高达1.97亿元。深圳原市长许宗衡以3318万元居第二。
免死金牌
本期主持 谢秋莲
继重庆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去年7月被执行死刑)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今年3月底终审判死刑)之后,又见一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巨贪——当然,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的命运在二审和最高法复核阶段还有变动的可能,虽然这种变动的机会极小。
按照刑法规定,贪污或受贿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即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斩立决”的判决在贪贿案中占比非常小,虽然一些官员的涉案金额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结果却多为死缓、无期徒刑甚或有期徒刑。理由,不外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追缴”。许迈永案也如此,虽然他因受贿1.45亿元被判死刑,对其贪污5300万的处罚却因“赃款已追缴”而成死缓。贪官们在案发前主动退缴赃款可以从宽,在案发后,被执法部门强制追缴却能成为免死理由,于法于理不合。
司法界取消贪贿罪死刑的呼声渐起。在这方面,究竟应该坚持“中国特色”还是“与国际接轨”,是一个宏大的话题,不会很快就有结果。司法部门应该做的,是在现有的法制框架内行事,用客观公正的标准去处理所有贪贿案,而不是让贪污20万跟贪污2亿的贪官领受相同的刑罚,更不能将“死缓”演绎成金蝉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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