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指南(仅适用于2016年小学一年级入学)
一、报名登记篇
(一)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集美区户籍片区内适龄儿童
项目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集美区户籍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流程 | 6月16日-6月22日 | 网上登记信息 | 集美区片区内户籍学生报名登记。 |
6月16日-7月25日 | 资格审核 | “两一致”情况核实,省示范校、省素质教育先进校接收对象、房产情况核实。 | |
7月31日-8月1日 | 办理入学手续 | 集美区片区内户籍学生现场确认并报到。(新迁入片区内户籍补报名) | |
8月25日 | 新生注册 | 各公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
2.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项目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流程 | 5月5日-5月19日 | 网上 登记信息 | 境内非本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
5月14日 5月16-19日 | 便民 服务登记 | 境内非本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场便民报名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 |
5月20日-6月20日 | 资格审核 材料审核 | 各单位组织网上审核预登记学生信息,接受复查申请。 | |
6月下旬-7月8日 | 试算结果 及复查 | 公布积分试算结果,接受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的对象复查。 | |
6月下旬—7月15日 | 查看积分 | 查看积分、确认积分。 | |
7月25日至29日 | 积分公示 | 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集美区户籍对象入学积分,发布志愿填报公告。 | |
8月5日 | 积分排名 公布空学位 | 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随迁子女的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 |
项目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流程 | 8月5-6日 | 公办校 志愿填报 |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填报公办学校志愿。 |
8月10日 | 公办校 电脑派位 | 根据积分排序位次,进行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及民办校学位数、民办校志愿填报方式、民办校派位通知。 | |
8月11日 | 民办校 志愿填报 | 未派入公办校的随迁子女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 |
8月12日 | 民办校 电脑派位 | 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区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 |
8月11-13日 | 核实 学籍情况 | 各公办校核查派入本校的境内非本区户籍学生是否已取得全国学籍,一经发现已取得学籍,给予清退,取消入学资格。 | |
8月14日 | 办理 入学手续 核验身份 | 境内非集美区户籍新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核验身份。若发现造假给予清退。 | |
8月15日-16日 | 民办校空余学位报名 | 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有空余学位,接收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 |
8月25日 | 新生注册 | 各公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
3.符合政策性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
项目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 5月14日 7月11日—12日 | 现场登记信息 递交纸质证明材料 | 符合政策的港澳台侨外籍适龄儿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登记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然后由教育局核查。 |
5月15日-7月25日 | 资格审核 | 区教育局审核政策性照顾入学对象证明材料。 | |
7月31日-8月1日 | 办理入学手续 | 符合政策性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到统筹就读学校现场确认并报到。 | |
8月25日 | 新生注册 | 各公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
4.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
项目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报名流程 | 5月5日-19日 | 网上登记信息 |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网上登记。 |
6月15日前 | 相关部门审核并送交材料 | 区经贸局提供符合条件的成长型工业企业高管、技术骨干子女入学名单及相应证明材料。区民政局、驻集部队提供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名单及相应证明材料。 | |
5月20日-7月25日 | 资格审核 | 区教育局审核政策性照顾入学对象证明材料。 | |
7月11日—12日 | 递交纸质 |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局核查。 | |
7月31日-8月1日 | 办理入学手续 |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到统筹就读学校现场确认并报到。 | |
8月25日 | 新生注册 | 各公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
(二)个人如何在“i厦门”进行实名注册?
i厦门中级实名认证操作说明
1.用户注册流程说明
2.用户注册
家长可选择电脑端注册也可使用微信端进行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电脑端注册:
浏览器输入http://www.ixm.gov.cn/ 进入i厦门官方网站首页。
第一步:在首页“精品应用”中找到“积分入学”。
无论您是i厦门新注册的用户还是之前已经注册过的用户您都可以从首页积分入学入口进入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业务。
第二步:登录或新注册账户。
①如果您之前已经注册过i厦门账号可直接登录操作。
②如果你没有i厦门的账号则需要进行注册。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
①用户账号:设置您想使用的i厦门“用户账号”。
②手机/邮箱:请选择输入手机号码。(虽然也支持邮箱注册,但为了你能及时的收到相关业务信息,请尽量使用福建省内手机号码作为基本信息填写)。
③ 校验码:点击免费发送后,输入手机收到的校验码。
④勾选“我同意”,点击下一步。
⑤ 登录密码设置。(密码设置成功后将进入实名认证步骤)
第四步:设置中级实名认证。
选择基于银行卡校验的实名认证
②填写认证基本信息
认证信息包括:身份证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特别提醒:i厦门不保存银行卡信息,只用于身份信息效验)。
第五步:实名认证成功提示。
恭喜您!您已经完成了i厦门注册和中级实名认证,可登录进行积分入学报名业务。
(2)微信端注册:
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ixm0592),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选择基于银行卡校验的实名认证,申请中级认证。认证成功后,在【更多】菜单项中进行绑定操作(当前微信号同I厦门账号进行绑定)。特别提醒:i厦门不保存银行卡信息,只用于身份信息校验。(如已经通过电脑端进行了注册,无需在微信端进行注册,只需完成绑定操作后就可以使用积分入学报名功能。)
(三)I厦门实名注册还需要高级认证吗?
2016年小学积分入学登记,只需在I厦门完成注册并通过中级实名认证就可以。通过中级实名认证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入学申请登记。
(四)实名注册后就完成报名了吗?我还需要做什么准备?
实名注册并不代表报名完成。您需根据申请就读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属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您注册的I厦门账号登陆I厦门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等候资格验证和相关审核。注意:符合政策性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仅需进行现场报名。家长应在5月14日、7月11-1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登记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经实名注册并完成了登记报名后,手机号码却更换了该怎么办?
家长手机号码的准确性非常重要,这关系到能否接收到积分入学的相关短信通知。如果手机号码更换了,要及时登录I厦门平台在基本信息中申请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如图:
同时还要进入积分入学登记页面中修改相应监护人的手机号码信息。
(六)哪些对象需要进行网上登记?
集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境内非集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无须进行网上登记,但需要参加现场登记并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请各位家长按“报名登记篇的第(一)题: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中的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七)集美区的便民登记地点在哪里?具体时间和对象怎么安排?
便民登记点及工作时间:
5月14日:集美区各公办小学(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5月16-19日: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便民服务对象:境内非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特别提醒:
1.集美小学、集美二小、实小分校、曾营小学、康城小学、宁宝小学、杏东小学、乐海小学、杏北小学、外国语集美分校十所学校仅接受截止申请时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置商品房的随迁子女的报名登记。
2.选择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进行便民服务登记的要提前预约,凡未提前预约的无法予以受理。
镇街 | 学校 | 地址 | 联系电话 |
集美街道 | 集美小学 | 集美区集美街道嘉庚路57号 | 6685723 6068147 |
集美二小 | 集美集源路191号 | 6069523 | |
侨英街道 | 乐海小学 | 集美区凤安路328号 | 6199018 |
美山小学 | 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路139号 | 6372768 | |
滨水学校 | 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一里112号 | 6109555 | |
侨英小学 | 集美侨英街道天凤路178号 | 6101136 | |
乐安小学 | 集美侨英街道乐安北里229号 | 6065414 | |
兑山小学 | 集美侨英街道兑山社区孙坂南路257-259号 | 6687051 6687032 | |
双塔小学 | 集美区理工路60号 | 7792187 | |
灌口镇 | 实小分校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打棉街215号 | 6092795 |
李林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灌口大道2349号 | 6369007 6369006 | |
灌口中心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 | 6099170 | |
三社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 | 6269890 6380507 | |
灌南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瑶仔尾 | 6381300 15060708059 | |
坑内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 | 6092451 | |
顶许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顶许村 | 6041411 15659825919 | |
田头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田头组 | 6094094 18959274829 | |
双岭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埕头 | 6094017 13306022092 | |
东辉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 | 6383319 | |
新亭小学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七甲路123号 | 6361608 | |
镇街 | 学校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杏林街道 | 曾营小学 | 集美杏林月美路396号 | 6079315-221 |
宁宝小学 | 集美区杏林街道文达路29号 | 6078098-802 | |
杏东小学 | 集美区杏林街道宁海一里96号 | 7791663 | |
内林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下官里27号 | 6078136 6078050 | |
高浦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高浦南路2号 | 6078170 | |
杏苑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社区苑西路58号 | 6071266 | |
外国语分校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 | 6251152 | |
园博学校 | 杏锦路园博三里1号(中航城A区园博1号附近) | 6276007 6276011 | |
杏滨街道 | 新源小学 | 集美区新源路17-1 | 6221969 |
杏北小学 | 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东路57号 | 6372298 | |
康城小学 | 集美区锦英南路61号 | 6687775 6373837 | |
西滨小学 | 集美区杏林西滨路38号 | 6213432 6280758 | |
杏滨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日东新村21号 | 6215920 | |
马銮小学 | 杏滨街道马銮社区勤学路 | 6770053 | |
锦园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甲园路70号 | 6771719 | |
后溪镇 | 后溪中心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33号(后溪镇后安村) | 6363166 |
窗内小学 | 圣果路以西、岩平路以南、珩平路以东、乐岩兴路以北,厦门北站片区 | 6362819 | |
英村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英村社区三组 | 6061290 | |
后溪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城内社 | 6263190 | |
碧溪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溪西村 | 6265589 | |
东边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东边社 | 6687969 | |
新村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新村社 | 6251748 | |
军民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碗瑶社 | 6262084 |
(八)进行现场便民服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家长进行现场便民服务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2、银行卡;3、家庭户口簿(监护人只要有一方与子女不同册的还需带上结婚证和出生证明);4、房产证(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
(九)已经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的,还需要进行现场登记吗?
已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的,无需再进行现场登记。
(十)网上登记等于录取吗?现场登记在哪所学校就读那所学校吗?
不管是自行网上登记还是现场便民登记均不等于录取,只作为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的资格和积分认定。现场登记学校只作为便民服务地点,不是就读学校。就读哪所学校需待积分公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志愿填报并通过电脑派位入读我区公、民办小学。具体填报要求将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十一)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的相关政策要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集美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集美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集美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均会陆续公布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及集美区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上,请家长自行下载阅读,日后有关招生的相关信息,我局也会在第一时间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十二)实名认证失败怎么办?
家长在I厦门注册时出现实名认证失败时可以咨询“i厦门”平台呼叫中心热线5051516、5051180,i厦门技术服务人员会为您提供帮助、协助解决。
家长也可到就近的实名认证中心完成线下实名注册。具体地址为:
1.厦门市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裙楼1楼市电子政务中心(农行隔壁)
2.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101)
3.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十三)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的姓名中有生僻字,在I厦门登记报名时电脑打不出来,这该怎么办?
如果是监护人的姓名中有生僻字需拍照上传其身份证的正反面,如果是适龄儿童的姓名中有生僻字需拍照上传户口本上的适龄儿童本页。
(十四)我的子女是双(多)胞胎,那需要在I厦门注册多个账号进行登记报名吗?如果不用,那该怎么登记孩子的信息?
不管是双胞胎还是多胞胎,家长都只需在I厦门注册一个账号即可,进入报名登记系统后可通过添加子女的功能来填写多个孩子的信息。
(十五随迁子女家长非常关注的5月19日在线登记截止时间后,家长还可以在网上做些什么操作呢?
5月20日起,系统不再受理新增的在线登记,并且不允许申请更换报名区。网上申请信息修改将截止至5月30日,提交数据复查将截止至6月20日,提交积分复议将截止至7月8日。
(十六)孩子与父母的户口同册要上传材料吗?如果不同册呢?
1.监护人均与适龄子女同册无须上传相关材料。
2.监护人只要有一方与适龄子女不同册的,需在“亲子关系”栏目中上传户主页、监护人本页、适龄子女本页、出生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二、积分计算篇
1.哪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集美区申请积分入学?
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的年限达一年以上(含一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且申请时仍在厦门市务工。
(2)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市连续暂住达一年以上(含1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且申请时在集美区暂住。
已经在我区购买商品房的申请人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我区购买商品房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
(3)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最近2年(2014年9月—2016年8月)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12个月,含12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计算),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2.2016年的入学积分要如何计算?
积分 项目 | 积分子项目 | 分数 | 关联人员 | 说 明 | 计算 时间段 | 计分 公式 |
基 础 分 | 暂住 A1 | 30 | 监 护 人 一 | A1=近一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暂住天数符合要求。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有效暂住天数≥272天,即中间间断小于93天。2016年5、6、7、8四个月视同暂住(派位后再次核查)。有效房产备案时间可合并计算暂住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目前在集美区暂住,即暂住证目前在集美有效。 | 2015-9-1至2016-8-31 | |
务工 A2 | A2=近一年在厦门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最近1年有在厦参加社保,且2016年3月及以后有正常参保缴费。 | 2015-9-1至2016-8-31 | ||||
社保 A3 | A3 = 近两个年度在厦门市缴交社保月数符合要求。 ●累计时间达1年以上(含1年),补缴的月份不算。 按月计算≥12个月,累计计算时间时2016年5、6、7、8四个月视同缴交(派位后再次核查)。 | 2014-9-1至2016-8-31 | ||||
积分 项目 | 积分子项目 | 分数 | 关联人员 | 说 明 | 计算 时间段 | 计分 公式 |
实际工作 生活 积分 | 暂住 B1 | 12 | 监 护 人 一 | B1 = 截止2016-8-31在厦门市暂住的天数-365天。 ●满一年得2分,最高12分,不计溢出。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年按12个月365天计。●不合并购房时间。 ●累计计算时间时,超过部分不足365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2016年5、6、7、8四个月视同暂住(派位后再次核查)。 | 截至 2016-8-31 | B1÷365天/年×2分/年 |
暂住与务工 B2 | 9 | B2 = 近一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集美区。 ●集美区暂住天数≥272天(含2016年5、6、7、8月4个月有效暂住),且5,6、7、8月仍需在集美区暂住(派位后再次核查)。 ●时间周期内在集美区缴交社保≥12个月,2016年5、6、7、8四个月视同缴交(派位后再次核查)。 ●缴费单位的工商注册地是在集美区,或者就业登记注册地址是在集美区。 | 2015-9-1至2016-8-31 | |||
社保 B3 | 24 | B3 = 截止2016-8-31在厦门市缴交社保的月数-12个月。●补缴的月份不算积分。 ●多满一年得4分,最高24分,不计溢出。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月计算累计计算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得分。2016年5、6、7、8四个月视同缴交(派位后再次核查)。 | 截至 2016-8-31 | B3÷12月/年×4分/年 | ||
计划 生育 B4 | 5 | B4 = 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
| ||||
购房 B5 | 20 | B5 =符合购房条件。●随迁子女父(母)在集美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 | ||||
附加分 | 暂住 C1 | 10 | 监 护 人 二 | C1 = 厦门市暂住总天数。 C2 = 厦门市缴交社保总月数。 ●单项计分前提条件:C1 > 0 或 C2 > 0 ●暂住满一年得1分,按天计算,一年以365天计算,不足365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单项计分。 ●社保缴满一年得2分,按月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交月数计算,单项计分。 ●附加分 = 暂住分+社保分,封顶10分,不计溢出。 ●社保补缴的月份不算积分。 | 截至2016-8-31 | C1÷365天/年×1分/年 |
社保 C2 | C2 ÷ 12月/年×2分/年 |
3.2016年积分入学还需要办理计生证明吗?符合计生政策的还可以加分吗?如果需要加分要怎么办理?
2016年,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已经取消了计生这一条件,但随迁子女如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以加5分,监护人只需到暂住地居委会进行计划生育状况网格化登记即可(本市非本区户籍无需登记),无需打印纸质证明,具体提交材料以计生部门规定为准。
若随迁子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既使已接受处理也不加分,这类对象就无需办理任何计生证明。
4.申请人父(母)近一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集美区的可得9分,这个是怎么算的?
家长在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登记信息后,系统会根据家长登记的信息自动调取家长务工公司的注册地址、社会保险缴交地址、暂住地址。当这三个地址一致在集美区且暂住与社保均在集美区满一年,可得9分,反之,则不得分。属外派等非个人原因造成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集美区,但是实际务工和暂住均在集美区且满一年的,必须由务工单位或工商部门提供在集美区务工或营业的证明,并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
5.符合基本条件得了30分基本分后,近一年的暂住和社保还可以再累计到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和社保项目计算积分吗?
不可以。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和社保只累计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一年)的时间。
6.网上登记成功后怎么进行积分确认?
6月下旬-7月15日,集美区教育局将于6月下旬公布积分试算结果,申请人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可于积分试算结果公布之日起至7月8日24:00前在网上直接申请复查;申请人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无异议,应及时进行积分确认,逾期未进行积分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具体查询时间及查分方式、确认方式请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关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的相关通知。
7.如果对积分有异议怎么办?
(1)材料复议。5月20日-6月20日,集美区教育局会同社会保障、地税、公安、房产管理、卫计等职能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家长如对审核情况有异议可于6月20日前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暂住时间复议,请向公安部门申请;社保缴交情况复议,请向人劳社保局申请;计生情况复议请向卫计部门申请。)复议完成后,家长需再到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更新情况。复议结果,以相应部门登记的信息记录为准,一律不接受家长个人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
(2)总积分异议复核。6月下旬-7月15日,集美区教育局将于6月下旬公布积分试算结果,申请人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可于积分试算结果公布之日起至7月8日24:00前在网上直接申请复查。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他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8.怎么查询积分?
7月25日-29日,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并向社会公示5天。家长可在区教育局网站或者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查询。
9.如果积分相同是怎样确定顺序的?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暂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10.参加积分是否就能在公办学校就学?如果没被派上怎么办?
不一定,要根据积分位次、志愿填报和学位的情况进行电脑派位。积分高的派入公办小学的机会较大,积分较低的可能要派到民办学校或者派不到任何学校。没有被派到集美区公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建议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11.我有三个孩子,老大要就读小学一年级,那么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吗?
教育积分入学的计生状况是针对就读的孩子是否是政策内生育,而非家长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当家长发现计生状况数据错误时,需重新到社区重新登记计生信息。
12.厦门户籍的人员需要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信息吗?
厦门户籍孩子的计生信息无需到计生部门进行登记,系统会直接读取厦门计生系统的数据。如有部分家长看到该项计生的审核状况有错,请及时向卫计部门提出复议。
13.社保缴交了,为什么还看不到明细呢?
家长在地税进行了社保的缴交,需在第二个月初由地税部门与人行金库进行缴费情况核对后,并同步到社保部门后,教育积分入学系统才能读取到该数据。一般在隔月的5日后可在积分入学系统查询到该数据。请确保2016年3月及以后每个月均正常按时缴交社保并按时入账。
14.为什么我的实际工作生活积分的社保和暂住得分和我自己计算的不一样?
部分家长没注意看计分细则,例如:集美区这类的积分计算方式是,暂住B1的基数是所有有效暂住天数-365天,社保A3的基数是所有有效社保缴交月份-12个月。由于家长没有减掉相应的月份和天数,因此计算分数不一致。
15.为什么我的暂住和社保缴交都满足基本项,但一直无法通过基本条件审核?
在务工A2里,需要读到家长已缴交2016年3月份的社保数据,例如在5月份补缴的,需到6月5日左右系统才能抽到您的数据。
16.有些事项,如计生、房产、居住证明、务工一直是“待审核”状态,什么时候能审核完?
家长上传的各类材料信息,需要组织不同的部门进行数据后台核查,需要大量的工作量,各位家长不要着急,我区将在7月8日前完成所有的审核。
三、常见问题篇
(一)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小孩已经在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地区读了一年级,可以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吗?
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学籍的学生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网上登记受理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错过受理时间怎么办?
网上登记受理时间截止2016年5月19日,其他各流程均要求在公布的时间内办理。请家长根据积分入学各流程时间安排完成相关报名申请并按时到校注册,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3.2016年秋季所有的公办小学都有学位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吗?
因学位紧张,集美小学、集美二小、实小分校、曾营小学、康城小学、宁宝小学、杏东小学、乐海小学、杏北小学、外国语集美分校十所学校不接受截止申请时仍未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置商品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其余全区30多所公办小学都开放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2016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细则有什么变化?
根据《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厦教基〔2016〕1号)的文件精神规定:适龄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为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2016年秋季取消了计生这一条件,也就是从过去的“四证”要求变为“三证”,即只要暂住、务工、社保“三证”。
5.先报名的就能先派入公办小学吗?
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按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是否优先派入公办小学与积分排名和公办校的学位情况有关,无论是网上登记还是现场报名登记,或是志愿填报均与先后顺序没有关系。
6.在集美区暂住几年了,但是暂住证中间有间断,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吗?
2016年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对暂住年限的规定要求: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市连续暂住达一年以上(含1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且申请时在集美区暂住。已经在我区购买商品房的申请人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我区购买商品房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
网上登记系统会根据家长登记的信息调取该家长在公安局登记的暂住信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该项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以外的暂住年限,系统将从调取的信息中自动进行累加,计入“实际工作生活”积分(扣除暂住中断时间)。
7.曾经停保一段时间,补缴后可以报名吗?
2016年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关于社保的规定: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最近2年(2014年9月—2016年8月)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12个月,含12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计算),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预约登记系统会根据家长登记的信息调取该家长在人社部门登记的社会保险缴交信息,自动累计判断是否符合该项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以外的参保年限,系统将从调取的信息中自动进行累加,计入“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断或补缴不纳入计算)。
8.在集美区暂住,但是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吗?在其他区的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是否承认?
只要符合2016年集美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就可以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厦门市务工和缴交社保一年以上(含一年),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即可,在其他区的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纳入计算。如果近一年(即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暂住地和务工地都在集美区,可以再得9分的积分。
9.什么是“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是指确保积分排名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的随迁子女被派到公办学校。具体派位方法为:按照积分高低、志愿顺序进行派位。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以申请捆绑派位吗?怎么申请?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双胞胎和多胞胎子女可以申请捆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若申请捆绑派位则两(多)名儿童共用一个派位号,派上两(多)人均上,派不上两(多)人均不上。
11. 积分需要达到多少分才能入读公办小学?
我区在招收本区户籍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核算出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及其学位数,根据积分高低排名进行电脑派位,是否录取与所填报学校的空学位数、填报人数和积分排名有关。
12. 不符合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到哪就学?
不符合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回原籍就学或联系我区经教育主管部门派位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合法民办小学就学。根据目前的摸底数据来看,今年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数远远超出本区公民办学校的总学位数。因此,建议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家长尽早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3.民办校的招生有什么规定?如果是违返规定进行招生要怎么处理?
民办学校必须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招生计划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方可接受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各民办学校在招生时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数进行招收,凡违返规定进行招生的学校将依照相关政策予以处理,同时超出计划招生数外再招收的学生将无法建立全国学籍并由学校予以清退。
14.我想作为主申请方在集美区申请积分入学,但是小孩跟我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要提供什么材料吗?
只要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和小孩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也可以作为主申请方进行申请,但需要提供证明你与孩子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证等法定证明材料。
15.今年积分入学需要提供哪些纸质的证明材料?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家长办理证明材料的负担,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尽可能的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的打印。随迁子女父(母)在网上登记报名时除系统提示需拍照上传佐证材料外,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申请者只需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通过身份认证,系统将自动提取暂住、务工、社保和计生等信息。
计生信息监护人只需到暂住地居委会进行计划生育状况网格化登记即可,无需打印纸质证明。
16.我要如何判断孩子需按照哪一类别申请入学?
孩子需按照哪一类别申请入学主要是看孩子的户口情况,而不是看家长的。
如果孩子的户口属集美区户籍的实行划片招生入学,其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16日-6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
如果孩子的户口属非集美区户籍的实行积分派位入学,其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5月5日-5月19日,现场便民登记时间为5月14日、5月16-19日;
符合政策性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应在5月14日、7月11-1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登记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政策性规定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应在5月5日-5月19日进行网上登记,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按相应政策办理入学。
17.我是个体经营者,在厦务工证明该怎么提供?
如果申请人父(母)是个体经营者,需要拍照上传营业执照作为佐证材料。
18.有人提供虚假材料报名怎么办?
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将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取消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进入公办学校和在民办校就读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此外,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将依法追究提供虚假资料者的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如果提供虚假材料者是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五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9.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想自己去民办学校报名怎么办?
2016年,我区继续采取积分入学的办法统筹民办学校学位安排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如果您不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想要自己去民办学校报名,需在电脑派位后,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家长可于8月15日—8月16日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校报名。根据目前的摸底数据来看,今年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数远远超出本区公民办学校的总学位数。因此,建议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家长尽早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0.积分确认后怎么进行志愿填报?
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I厦门微信公众号或便民服务登记学校填报入学志愿。公办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5日-6日,民办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1日。
21.超龄或不足龄的随迁子女能申请积分入学吗?
2016年集美区采取积分入学电脑派位的办法招收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这里的随迁适龄子女指的是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小学积分入学不接受超龄和不足龄生的网上登记报名。不符合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回原籍就学或联系我区经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合法民办小学就学。
(二)本市非集美区户籍随迁子女
1.本市非集美区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吗?
本市非集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集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应参加积分派位入学。具体积分办法按照《集美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本市非集美区户籍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时暂住时间怎么计算?
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集美区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其暂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1)本市非集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住居民)
在集美区暂住的本市非集美户籍原住居民(因出生申报户籍一直在厦门)近一年的暂住情况需到现暂住地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由社区网格员在系统中登记后有效。本市户籍原住居民的“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积分”可以得12分。
(2)本市非集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原住居民)
因工作等其他原因户籍迁入我市,目前在集美区居住的人员,近一年的暂住情况需到现暂住地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由社区网格员在系统中登记后有效。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厦门的年限、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若在集美区购置房产,则可按照积分细则中购房条款申请入学。
3.本市非集美区户籍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时怎么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本市非集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数据,不用打印证明。
4.本市非集美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在集美区积分入学,只有缴交城乡居民保险,未缴交社会保险,能积分吗?
本市非集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集美区积分入学,只有缴交城乡居民保险,未缴交社会保险,不满足我区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三)集美区购置商品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已经在集美区购房的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吗?
在集美区购置商品住房且父(母)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购房户)均需参加积分入学预约登记。具体为两类:
(1)购房面积不符合我市购房落户条件的购房户:
如果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可以参加积分入学,“购房”项得20分。若所购置的房产用途不是“住宅”的,即使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参加积分也不能获得20分的购房积分。
(2)购房面积符合我市购房落户条件并已入住的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户:
需在5月5日—5月19日在“i厦门”网络平台上先进行网上登记,通过系统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今年可能出现个别学校无法全部统筹本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购房户,有一部分购房户会被统筹到周边有仍空学位数的学校,具体统筹到哪个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而定。
特别提醒:符合落户条件但是未将户口迁入所购置房产的随迁子女,应尽快把户籍迁入房产所在地,按照户籍学生就读片区公办学校。
2.我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符合“在集美区购置商品住房且父(母)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规定吗?需要去变更产权比例吗?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产权的符合“在集美区购置商品住房且父(母)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规定,无需变更产权比例。
3.在集美区暂住,想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在其他区购买的房子可以积分吗?
不可以。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随迁子女父(母)在必须在集美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才能得20分。
4.在集美区购房,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可以加分吗?
在集美区购置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如还未取得产权证,只要所购置的房产符合加分条件,并有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的,系统能读取到相关信息就可以加分。
5.在集美区购房后就没有再续办暂住证,近一年的暂住时间不满一年(365天),能参加积分入学吗?
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厦门购买房屋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扣除重叠时间),满足近一年在厦暂住时间满1年(365天)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
6.有产权证但没落户,要参加积分入学,一定要办理暂住证吗?
有产权证但没落户要参加积分的学生家长要办理集美区暂住证或到实际居住地居委会进行网格化平台实际居住证明登记。
7.因购置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备案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所购置房产信息,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认定的为准,截止5月19日仍未备案的视为未在本区购房。
特别提醒:因购房信息需要土房局认定,其积分审核结果的查询时间将略晚于非购房人员,届时请根据积分入学系统中的提示或者短信息提示进行查询。
8.我购买的是小产权房,能由教育局统筹入学吗?如果不能,参加积分派位能加20分吗?
根据集府[2016]44号文的规定,购买小产权房的无法享受子女入学等相关配套政策。也就是说不仅无法由教育局统筹入学,而且参加积分派位也无法加20分的购房分。
9.购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廉租房的,如何申请入学?
此类对象需要按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参加相应的网上登记并上传合法有效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到实际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网格化平台实际居住状况登记。经审核合格后,若居住片区学校在接收户籍内学生、符合政策照顾的对象、符合购房落户条件并已入住的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户对象后仍有学位的由教育局统筹入学,若无空学位的则接受调剂。
(四)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本区户籍学生就读片区内学校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内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户籍内的学生是否需要网上报名?
户籍内的学生也需要于6月16日至6月22日在I厦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如果是于6月22日后户口才迁进来的学生可于7月31日至8月30日到片区内所属学校进行现场补登记并确认报到。
4.我和小孩都是集体户口,孩子入学怎么办?
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施教区安排入学(集美小学、曾营小学、实小分校不安排集体户学生)。如集体户口人员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使用权房的,也可按房产地施教区入学。
5.集美区对原省示范小学、素质教育先进校的入学条件做出什么规定?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我区共有几所这样的学校?
为拒绝家长变相择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我区今年对原省示范小学、素质教育先进校的入学条件做进一步明确:这类学校的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原则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这类学校有原省示范小学:集美小学;省素质教育先进校:曾营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6.对于“寄户”、“挂户的适龄儿童入学怎么安排?
“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其他类别学生入学
1.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5月14日、7月11日-1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登记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然后由教育局核查; 7月31日-8月1日到统筹入读学校现场确认报到。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2.台胞适龄儿童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5月14日、7月11日-1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登记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然后由教育局核查; 7月31日-8月1日到统筹入读学校现场确认报到。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3.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5月14日、7月11日-1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登记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然后由教育局核查; 7月31日-8月1日到统筹入读学校现场确认报到。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4.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子女报名登记学校就是录取学校吗?
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子女报名时必须填报三个就读志愿,由区教育局根据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原则上安排在房产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若该片区学校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学生后没有学位的,则根据家长填报志愿统筹到其他学校。
5.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5月5日-5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7月11日-12日向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教育局核查;7月31日-8月1日到统筹入读学校现场确认报到。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和需提交材料:
(1)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留学人员工作证”、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或能确认身份的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A4;
(2)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2份)A4;
(3)在厦居住证明(在厦购房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厦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A4;
(4)持有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的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择校的应提供书面申请,简要介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的自然情况及选择就读的学校原件、复印件(2份)A4。
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子女由家长填写《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完成申请流程。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填写《2016年集美区政策性照顾对象就学申请表》送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注:根据《厦门市高技能人才聚集暂行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岗位技术人员。
6.我是军人子女,子女入学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5月5日-5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7月11日-12日向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教育局核查;7月31日-8月1日到统筹入读学校现场确认报到。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对象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规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对象是指已办理家属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其中,以下对象可以给予优先照顾的待遇(以下简称“优先照顾对象”):
(一)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含一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包括:在上述区域和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
(二)烈士子女;
(三)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
(四)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
(五)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平时荣立二等功”系指按照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作战部队”系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优待条件所指的三等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不含集体功和集体荣誉称号。
(2)军人子女优待的要求
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部队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地附近小学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协调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其中,属于优先照顾对象的,根据军人子女户籍或常住地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小学就读,也可在住所和户口一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经法定程序指定的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其住所附近的公办小学。对于不符合优待条件、弄虚作假获得优待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的优待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相关当事人、责任人员报省军区政治机关处理。
(3)应提交的材料
①军人所属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汇总并在部队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的优待军人子女公示名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优先照顾对象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汇总报省军区政治部确认并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军人子女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子女本页)、军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份);
③军官证原件、复印件(2份)。
④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2016年集美区政策性照顾对象就学申请表》(现场填写)
7.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子女要怎么入学?
此类对象不属于优待对象,无法享受优待政策,应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类别对应相应的政策进行入学。
8.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子女和已退役的军人子女的暂住、社保信息怎么审核?
由于部队的暂住和社保系统未与地方联网,系统无法读取到相关信息,所以应提供所在部队所开具的相应证明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还有问题怎么办?
政策咨询:集美区教育局0592-6682707
各招生学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技术咨询: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0592-6074444
“i厦门”平台呼叫中心热线5051516、5051180
ixm技术热线电话18030089765
服务时间: 5月5日-8月30日时间段内的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6月1日起为3:00-6:00)
附件:集美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集美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 | |||
镇街 | 学校 | 地址 | 咨询电话 |
集美街道 | 集美小学 | 集美区集美街道嘉庚路57号 | 6685723或6068147 |
集美二小 | 集美集源路191号 | 6069523 | |
侨英街道 | 乐海小学 | 集美区凤安路328号 | 6199018 |
美山小学 | 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路139号 | 6372768 | |
滨水小学 | 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一里112号 | 6109555 | |
侨英小学 | 集美侨英街道天凤路178号 | 6101136 | |
乐安小学 | 集美侨英街道乐安北里229号 | 6065414 | |
兑山小学 | 集美侨英街道兑山社区孙坂南路257-259号 | 6687051 或 6687032 | |
双塔小学 | 集美区理工路60号 | 7792187 | |
英贤学校小学部(民办) | 集美区天安路999号 | 6152001 | |
灌口镇 | 实小分校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打棉街215号 | 6092795 |
李林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灌口大道2349号 | 6369007或6369006 | |
灌口中心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 | 6099170 | |
三社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 | 6269890 或 6380507 | |
灌南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瑶仔尾 | 63813或 15060708059 | |
坑内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 | 6092451 | |
顶许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顶许村 | 60414或 15659825919 | |
田头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田头组 | 609409或18959274829 | |
双岭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埕头 | 609401或13306022092 | |
东辉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 | 6383319 | |
新亭小学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七甲路123号 | 6361608 | |
安仁小学(民办) | 灌口镇三社村新亭社223号 | 138060434或 6091072 | |
镇街 | 学校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杏林街道 | 曾营小学 | 集美杏林月美路396号 | 6079315-221 |
宁宝小学 | 集美区杏林街道文达路29号 | 6078098-802 | |
杏东小学 | 集美区杏林街道宁海一里96号 | 7791663 | |
内林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下官里27号 | 6078136或 6078050 | |
高浦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高浦南路2号 | 6078170 | |
杏林街道 | 杏苑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社区苑西路58号 | 6071266 |
外国语分校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 | 6251152 | |
园博小学 | 杏锦路园博三里1号(中航城A区园博1号附近) | 6276007 或 6276011 | |
英贤学校小学部 | 集美杏林董任西二路555号 | 3756716 | |
杏滨街道 | 新源小学 | 集美区新源路17-1 | 6221969 |
杏北小学 | 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东路57号 | 6372298 | |
康城小学 | 集美区锦英南路61号 | 6687775或 6373837 | |
西滨小学 | 集美区杏林西滨路38号 | 6213432 或 6280758 | |
杏滨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日东新村21号 | 6215920 | |
马銮小学 | 杏滨街道马銮社区勤学路 | 6770053 | |
锦园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甲园路70号 | 6771719 | |
杏美小学(民办) | 集美区杏滨街道杏美路9号 | 6228160 13696942865 | |
康德小学(民办) | 集美区杏滨街道新源路2号之1 | 6227525 | |
后溪镇 | 后溪中心小学 |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33号(后溪镇后安村) | 6363166 |
窗内小学 | 圣果路以西、岩平路以南、珩平路以东、乐岩兴路以北,厦门北站片区 | 6362819 | |
英村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英村社区三组 | 6061290 | |
后溪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城内社 | 6263190 | |
碧溪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溪西村 | 6265589 | |
东边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东边社 | 6687969 | |
新村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新村社 | 6251748 | |
军民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碗瑶社 | 6262084 | |
黄地小学 | 集美区后溪镇黄地村 | 626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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