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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国家公祭的意义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有何意义

  12月13日国家公祭的意义

  其一,沉重打击日本右翼试图歪曲、抹杀历史的“翻案”企图。

  一个民族不怕犯错误、甚至犯罪,但最怕无视历史、歪曲历史、亵渎历史。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铁证如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此作出了庄严的审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有侵华日军各级指挥机构当时的命令和日本官兵的记录为证,有中国幸存者的血泪控诉为证,有《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等国际人士提供的证言和美国牧师约翰·马吉1937年拍摄的电影胶片为证。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日本国内政界学界媒体各种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却甚嚣尘上。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让人们铭记这段血凝的历史,对于凝聚中华民族的力量,反击日本右翼势力否定侵略与加害史实的言行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彰显对生命的敬畏、对人权的尊重。

  30多万,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曾经鲜活的中国人的生命。这些死难者的背后,是一个个曾经温暖的家庭。中国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体现的是对人权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对和平的向往。日本右翼分子打着“尊重死者”的幌子,托词“死者为大”“死者即神”,不顾国际社会的一再谴责,一意孤行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既然“死者即神”,那么被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屠杀的南京30万生灵,应该不应该得到稍有良心的日本人的最起码的忏悔和尊重?日本号称已经进入现代民主社会,动不动就打出“尊重人权”的口号,要尊重人权,就应从尊重别国国民最起码的生存权做起,就该老老实实地到侵华日军实施屠杀的地方去谢罪。

  其三,牢记战争悲剧,追求共同和平。

  残忍、嗜血是人类扭曲的变态心理,是阻碍人类文明发展的毒瘤,理应受到全人类的唾弃。因此,世界许多国家都以设立纪念日的形式,提醒人们勿忘历史,警惕噩梦重演。例如,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德国的'大屠杀受害者纪念日、俄罗斯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以色列的大屠杀纪念日、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日等。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与上述纪念日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将使南京大屠杀成为世界人民集体记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牢记战争悲剧、追求共同和平的重要历史资源。

  其四,反思历史教训,激扬民族精神。

  短短六个星期之内,30万骨肉同胞生灵涂炭,这一方面反映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的残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中国国力军力的孱弱。国民政府指挥无方,一些国民党部队临阵脱逃,而民众则毫无组织,散沙一盘。更有甚者,充当“带路党”,引领日本侵略者指认已经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30多万中国人的生命付出,非但没有换来日本人的同情,反而遭到日本右翼分子的耻笑、羞辱。公祭死难者,也是在警示当代国人,追求和平不能放弃武备,面对外敌的侵略,我们只能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硝烟已经散尽,警钟仍需长鸣。牢记国耻,勿忘国殇,富国强军,锐意进取,居安思危,常备不懈,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绝不让历史重演,这就是设立国家公祭日和举行国家公祭仪式的意义所在。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有何意义

  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国青年报》2月26日)

  值此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抬头、安倍政权的仇华倾向日益显著之际,由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正当其时。

  自安倍政权上台后,围绕钓鱼岛主权问题展开的中日争执不断升级,从而导致中日关系急转直下。安倍政权将中国视为“假想敌”,发表了一系列“中国威胁论”,在外交、军事等各方面展开攻势,大幅度增加防务费用,并且发表一系列否认日本侵略历史的言论,说什么“关于侵略的定义,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国际上都尚无定论”。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更是直接否认南京大屠杀。日本广播协会(NHK)经营委员百田尚树今年2月3日在东京街头的公开演讲中声称,根本不存在南京大屠杀,一时间,各种各样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甚嚣尘上。

  每当从日本传来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时,我国外交部都会及时予以回应,但对方往往不予理会;近几年的12月13日,南京各界都会集中在大屠杀遇难者纪念碑前举行公祭,但因为是地方性纪念行为,其影响尚不能跨越国界。现在,全国人大将12月13日这天法定为国家公祭日,到时,国家领导人将与全国各地民众一道公祭死难者,告诉全世界,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死难同胞,同时正告日本当局,企图借否认侵略历史为军国主义招魂的伎俩注定落空,其影响必将波及国内外。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堪比世界各地设立的二战纪念日和公祭日,包括联合国2005年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德国的大屠杀受害者纪念日,俄罗斯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以色列的大屠杀纪念日,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日等,这些纪念日的最大价值就是让侵害者和受害者及其后人不忘历史,敬畏生命,珍视和平。

  我们早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了,这不仅是为了回击日本当局的需要,也是为了教育本国公民的需要。由于某种原因,自1949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南京大屠杀”这个历史名词极少被各方面提起,说起南京和大屠杀,只知道雨花台,不知有南京大屠杀。及至1982年,在日本篡改教科书的刺激下,中国学者才想到“要对南京大屠杀进行研究”。然后,才有1985年建成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该馆馆长朱成山曾感慨:“没有日本否定历史,还没有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国人常以“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的名言告诫自己,要正视历史,但如果我们自身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又怎能理直气壮地斥责别人健忘或有意抹杀历史呢?

  现在,中国终于有了第一个国家公祭日,其设立不仅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永远记得30多万死难同胞,也表明我们冲破了观念的束缚,具有了还原抗战历史真相的勇气和胸怀,彰显了前所未有的开明、大度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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