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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发布一览

  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证书。初级会计证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发布一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是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

  初级会计证含义

  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证书的一种,会计证书一般有三个等级:初级的叫助理会计师资格证,高一级就是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最高一级叫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需要通过几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会计证全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通过初级职称考试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知识点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

  1.第一章第四节:会计科目与借贷记账法。

  学好会计科目是会计考生打基础的重要环节,由于会计科目类别及内容相对较多,特别需要有意识的记忆和积累 ;借贷记账法属于初级会计中理论性最强、最抽象的内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记忆,后续各章节中会计分录便是以会计科目和借贷记账法为基础构建的。

  2.第二章第二节:应收账款减值。

  应收账款的减值属于历年来的重要典型考点,既可以考小题,也可以命不定项的题目。该知识点系统性比较强,对于坏账计提的计算、以及计提坏账、核销坏账和转回坏账的分录等内容的均在初级考试中频繁出现,也会考到相关账务处理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变化。

  3.第二章第三节: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整节内容都很重要,属于初级会计命题的重难点内容。而且个别知识点在近年来反复调整,考生应当以最新资料进行复习备考,做到熟练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公允价值变动、确认及收取利息及股利、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整套账务处理。同时,要关注投资收益的计算、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以及相关增值税的确认等问题。

  4.第二章第四节:存货。

  存货在初级考试当中考查比较稳定,同样属于重点章节。而存货知识体系相对较庞杂,考生应重点关注外购存货成本的计算、四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计划成本法、存货后续计量等相关内容。

  5.第二章第五节: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一节属于高频考点,几乎每年都会以各种类型命题。其重点考查范围在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及四种计提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处置的净损益等内容。此外,对于财产清查中盘亏、盘盈规定资产的内容也有其独特性,考生也不应忽略。

  6.第三章第三节: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部分的重点,考生应重点关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企业确认及发放非货币性福利的相关账务处理等内容。

  7.第三章第四节: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相关的内容。

  鉴于新大纲中增值税的相关税费已经进行了又一次的调整,需要考生适当关注。此外,增值税本身属于重要税种非常重要的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二级明细科目以及三级专栏都比较繁多,需要考生进行清晰的梳理。

  8.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整章内容不多,但体系较强,知识点之间关联比较密切,需要考生进行整体的复习及把握。在备考中应当重点关注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企业接受投资及减资的账务处理、资本公积的计算以及留存收益等内容。

  9.第五章:第一节收入和第三节利润。

  收入的准则在几年之前已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但是初级考试中却一直考查的是老准则的内容。而今年新大纲及官方教材中进行了调整,变化较大,是今年考试的重难点。利润是常规考点,考生应着重掌握利润的分配过程。

  10.第六章:第一节资产负债表和第二节利润表。

  新准则中,三大主表中的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已经删除,所以报表的重点考点更加集中。而且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内容都有一定的调整,不容忽视。其中资产负债表应重点关注其填列方法,利润表则应重点关注不同利润的计算公式。

  11.第七章:第三节产品成本的归集和分配、第四节产品成本计算。

  成本会计的内容和财务会计有所差别,但在考试中也经常考查。考生备考时应当重点掌握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品种法等内容,尤其是交互分配法、约当产量比例法等高频考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的特点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掌握营业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

  (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营业税的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五)熟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

  (七)了解营业税的特点

  (八)了解教育费附加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营业税的特点

  一、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经济法基础教材知识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反培训协议或者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经济法基础: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劳动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四、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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