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的特性是
1、火是物质燃烧产生的光和热。必须有可燃物、燃点、助燃气体(不一定是氧气)并存才能生火,三者缺任何一者就不能生火。
2、火是很泛的概念,基本包含两大元素:发光(光子的产生)和产热(如氧化、核反应所致)。在生活中,火可以被认为是物质发生某些变化时的表征。很多物质都能在某些特定的变化或说反应中产生光和热,两者共同构成我们所说的火”。
3、火的可见部分称作焰,可以随着粒子的振动而有不同的形状,在温度足够高时能以等离子体(第四态,类似气体)的形式出现。依燃烧的物质及以纯度不同,火焰的颜色和亮度也会不同。火焰正确地说是一种状态或现象,是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氧化反应时释放光和热量的现象。火焰分为焰心、内焰和外焰,火焰温度由内向外依次升高。火焰并非都是高温等离子态,在低温下也可以产生火焰。火焰内部其实就是不停被激发而游动的气态分子。它们正在寻找伙伴”进行反应并放出光和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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